“霹雳行动”直击“老赖”: 腾退!迁出!黄石港区法院执行出真招

 

云上黄石报道(直通车记者许红梅)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在一些“老赖”的眼中,欠债不还,却成了理所应当的事。为了督促他们履行自己的义务,我市开展了霹雳行动,直击“老赖”。4月20号晚上,“霹雳一号”行动打响,今天,“霹雳二号”行动,又拉开了序幕。

欠债不还,强制腾退;欠债不还,强制牵出;欠债不还,后果很严重!5月22号上午,黄石港区法院“霹雳二号”行动打响,重拳出击,再次向老赖宣战。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你是曹XX吗?我们发的执行书你看到了吗?今天我们来执行,请你配合。

5月22号上午8点20分,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出动8台警车、30多名干警,奔赴位于黄石市湖滨大道上的执行目的地,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曹某、李某长期占据的房屋进行强制迁出。

9点整,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员和新闻媒体记者的共同监督下,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曹某的家中,亮明身份、出示法律文书、告知强制执行迁出房屋的目的及其享有的相关权利义务后,物品清点、登记、打包、指挥搬运及存放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立即展开。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把执法仪打开,记录拍下,开始搬。

2014年,曹秧和丈夫李细平用房产作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金穗支行贷款35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周转。开始夫妻俩还能按时还款,可2015年6月之后,还款就不那么及时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金穗支行将曹秧告上了法庭。2016年2月23号,经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曹秧和丈夫李细平需连本带息,支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金穗支行336719.8元及利息31975.94元。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庭长 李学光:判决生效后,他们多次不理。

让失信“老赖”无处躲藏、无法再“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了曹秧位于西塞山区湖滨大道的房产。房产公开拍卖后,曹秧一直没有搬出来,对抗法院执行。2017年5月22号,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组,联系了搬家公司,在曹秧及其亲属的见证下,对屋内所有物品进行了详细清查、登记和搬迁,并用执法记录仪对执行全程进行记录。

两个小时左右,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就将搬出的全部物品贴上封条交由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金穗支行,并与房屋买受人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

市民:这样好,欠债就是要还。

继解决执行难“霹雳二号”启动后,我市法院将继续采取“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罚款、司法拘留;重点曝光;强制执行”等六个“一批”措施,严厉惩处失信“老赖”,力争通过2到3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责任编辑:崇郁

(作者:云上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