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3个决议

(2017年1月9日政协黄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黄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5日至9日举行。

会议期间,中共黄石市委书记周先旺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参加分组讨论,与政协委员共商大计。会议讨论并赞同董卫民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其它报告。会议批准肖唐友同志代表政协黄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黄曲波同志代表政协黄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政协黄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会议认为,政协黄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任期的五年,是政协事业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五年。在中共黄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政协黄石市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扣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全面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促进民生改善取得新成效,推进协商民主取得新经验,团结联谊取得新进展,机关作风有了新气象,为推动黄石转型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五年。十三届市政协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用,为决胜全面小康共创美好生活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原则。要围绕中心找准定位,坚持转型发展之路、弘扬务实重行之风,在服务决胜全面小康,共创富裕、绿色、品质、活力、文明、和谐生活中履职尽责、体现作为。要围绕深化产业创新、推进“五水共治”、坚持全域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建设畅通城市、打造运动之都、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发展繁荣文化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有建设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要针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性视察调研活动。要重点选择民生工程建设中推进落实不力、群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积极开展问政建言、民主评议等切实有效的民主监督活动,坦诚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要把履职为民理念落实到政协工作实践中,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真实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诉求。要围绕决胜全面小康战略目标,着力就精准扶贫、就业创业、教育均衡、文化建设、医疗卫生、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治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建言立论,使黄石的发展大事、民生实事得到有效解决。要深入开展“委员进社区”、“委员访百企”和“岗位建功,履职为民”等活动,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的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发挥党派、界别和专委会联系群众的优势,抓住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充分运用各种履职方式,每年扎实办成几件大事难事好事实事。

会议强调,要大力推动《中共黄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搞好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完善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不断提高协商成效。要组织实施月度协商,开展座谈交流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要积极支持各民主党派结合自身优势开展工作,联合各民主党派开展重大课题调研、重要视察和监督工作,为各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会议要求,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政协自身建设,有序推进政协工作机制及方式方法创新,努力提高政协履职科学化水平。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努力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发挥政协专委会基础作用,积极探索专委会工作新思路新方式。要积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的新方法新途径,推动界别活动制度化、经常化。要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对政协委员进行全员培训、系统培训,不断提高政协委员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让每位政协委员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政协两级党组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务实重行的作风,切实维护人民政协良好形象。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黄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黄石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政协黄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十二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 9日政协黄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黄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肖唐友同志代表政协黄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政协黄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 9日政协黄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黄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黄曲波同志代表政协黄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云上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