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修订并印发实施《黄石市土地评估公开摇号确定中标人办法》。该办法根据湖北省《关于修订和报送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对过去老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了7处修改完善。
新办法规定,市城区范围内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回和补缴差额土地出让金等业务时,必须通过公开摇号确定中标人的办法选择评估机构进行土地评估。新办法加强了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力度,优化了摇号确定中标人的程序,取消了竞买保证金,通过建立土地评估机构诚信制度强化了对公开摇号活动的行业监督。
该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有效提高了公开摇号效率和质量,对降低土地评估摇号成本,加强土地评估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土地评估委托工作,提高土地评估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