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第三方评估办法(试行)》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67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就代表建议办理评价模式的一次里程碑式的探索创新。日前,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征集评估专家,预计于8月底前建立起一支过硬的评估专家队伍。
近年来,随着代表建议综合性、前瞻性的不断增强,以及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的不断深化,第一次办理完毕答复代表后,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建议平均每年有14件。虽然重新办理后满意率普遍提高,但代表“被满意”、“人情满意”和满意后下次会议再次提出同样建议、建议落实率不高等问题一直存在。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是破解“被满意”和“各说各话”难题,解决好这些问题的可行性尝试,有助于协调代表“无法理解”和承办单位“尽了最大努力”的分歧。
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第三方评估,是一个新生事物。要保证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减少后期的随意变动,制定出台评估办法尤为重要。为确保这一机制在既定框架中规范有序操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制度先行,以制度创新推进建议办理评价模式改革。在办法的前期起草中,做了大量充足的准备工作。
今年2月份,代表建议第三方评估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起草工作正式启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晓梅多次听取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斌带领人事代表工作室认真进行研究。先后向省内、省外各地人大学习评估经验,广泛听取了各县(市)区、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先后六易其稿,修改20余次。经过多方考察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反复修改打磨,形成了“1+2”的制度设计模式,即“一个办法规范,两个文件配套”,出台第三方评估办法,配套专家库建立方案和评估工作细则。
办法主要从原则上进行规范,方案和流程则对具体操作细节进行明确,既保证办法内容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又保证条款的简洁性和恰当性。据介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第三方评估办法(试行)》按照“突出重点、协调认识、促进落实”的原则,选择以代表不满意件作为评估对象。同时,为解决其中存在的“人情满意”问题,对代表连续提出两年以上的也作为评估对象。这样,保证了相对合适的评估规模,将评估工作做深做实,切实达到形成推进办理落实导向的目的。
为解决谁来评的问题,《办法》明确采取专家组评估的方式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将严格对标设定的标准和条件,在8月底前建立起一支过硬的评估专家队伍。届时,将根据代表对本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情况,正式启动第三方评估工作。对于评估的结果,将通过三个渠道进行运用,即向主任会议报告、向承办单位和提建议代表反馈、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营造代表建议办理的良好氛围,切实促进建议办理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