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来了!涉及下陆这些街道,年底完成!

      10月15日下午下陆区召开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大会,正式启动该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街道履行7项职能

此次改革将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围绕“明责、赋权、减负、增效”八字目标,落实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根据《黄石市下陆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此次将更加明确街道职能定位,推动街道在城市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枢纽作用,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上来。

内设机构4个

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和经济服务办公室。

设立3个直属事业单位

分别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中心。

其中综合执法中心,将以街道城市管理执法机构为基础,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区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切实向街道放权赋权03《方案》介绍,此次改革将进一步增强街道统筹协调能力,切实向街道放权赋权、理顺条块关系、提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构建协同共治机制、推动信息整合共享。结合实际,制定向街道放权赋权工作实施办法。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区依法将点多面广、街道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下放到街道,重点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街道综合管理权和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赋予街道应急状态下的必要权能。赋权清单10月底前印发,今后可根据街道承接能力和实际需要逐批增加或调整,成熟一批,赋予一批。

        此次改革将涉及到下陆区团城山街道、新下陆街道、老下陆街道、东方山街道。

       下陆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将在2020年12月上旬前基本完成。

责任编辑:崇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