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陈敬义通报全市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和有关典型案例。以下为新闻发布内容:
一、我市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总体情况
从今年4月份全省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以来,黄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对城乡低保、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8个方面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全面排查了一批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重点案件,着力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运用“科技反腐”实现“精准监督”的明显成效。截至9月,全市查实问题线索6075条,涉及违规资金579.96万元;涉及党员干部及家属共计1438人;取消了4375人享受的不符合政策补贴,追缴退交违规资金315.99万元,被截留挪用的35.22万元惠民资金重新发放给群众。
一是坚守责任担当,将压力传导到位。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运用大数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将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杨军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四级递进”的要求,市委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把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乡镇(街办)、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把监督检查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来抓,同步动员部署、同步协调推动、同步采集数据、同步比对核查、同步分析汇总,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真查真核,将线索查找到位。坚持真实为上、质量为先的原则,全市收集了各类信息数据1547.22万条,运用惠民资金监管数据平台,迅速比对并锁定8.4611万条问题线索。全市县乡成立了699个核查小组,对问题线索进行100%全覆盖核查;县市区成立了119个抽查组,对查否的问题线索按不低于40%的比例进行抽查。在问题线索核查工作中,对每条问题线索“见人、见物、见声”,逐一上门走访查证,建立“一户一档”,实行台账管理,对问题线索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既不让“蝇贪”侵占一分惠民资金,也绝不错漏一个符合政策的群众。
三是严格督查问责,将责任追究到位。将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作为对基层党员干部执行惠民政策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一次重点“扫描”和对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一次集中“测试”。市纪委成立了3个巡查督导组,各县市区同步成立了17个督导组,通过“督重点”促进度、“督问题”促整改、“回头督”促实效、“突击督”促作风,不断强化压力传导,促进工作扎实开展。先后对大数据监督检查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认真负责、审核把关不严、查处情况不如实上报等问题追究主体责任7人,追究监督责任6人,追究监管责任18人,对工作人员履职不力问责60人,形成从严从实、督办问责的强大压力,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是维护群众利益,将问题处理到位。坚持整改和查处并举,实行“六个区分”,切实把握政策,不搞“一刀切”。对查实的问题逐条明确整改意见,区分具体情形,合理分类处理,该停发的停发、该取消的取消、该追缴的追缴。对党员领导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三类重点人群涉及利用职权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查处追责,做到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全市已整改纠正问题6043个,318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承认错误,上交违纪违规资金150.82万元。给予组织处理613人,党政纪处分27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各职能部门认真分析惠民资金落实上的问题,强化履职尽责、促进源头防控,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机制。群众真正看到、体会到、享受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二、运用大数据查处的典型案件(10起)
1、大冶市金牛镇胡胜村村干部胡世兴等人虚报冒领农业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间,大冶市金牛镇胡胜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世兴利用职务之便,以其本人及妻子名义虚报粮食种植面积83.74亩,冒领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计7151.77元;伙同他人虚报粮食种植面积66.3亩,冒领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计5580.85元,用于支付个人购买摩托车款项。村委会委员刘绍平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村民粮食补贴申报表等方式,虚报冒领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计10359.09元。2016年8月,胡世兴、刘绍平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二人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大冶市保安镇茶山村村干部刘清池等人虚报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保安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华晓、吴阳春履职不力、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至2015年,大冶市茶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清池与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刘灯明及村党支部副书记王贤怀商议决定,采取将村集体林地面积分解到各大班主和农户的方式,违规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2432.6元作为村集体收入使用;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柯新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未及时制止、未主动上报;保安镇林业站原站长华晓、副站长吴阳春履职不力、把关不严,未对林地面积认真核查。 2016年8月,刘清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刘灯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柯新容、王贤怀、华晓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阳春被诫勉谈话。
3、大冶市东岳街办永胜村村干部张劲松等人违规骗取城市低保问题。2008年以来,大冶市东岳街办永胜村时任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劲松,村委会委员刘惠军,村计生委员黄春梅,村党支部委员罗德军,村实业总公司管理员刘合军利用工作便利,采取隐瞒家庭收入,编造虚假材料等方式,违规为亲属申领城市低保金。2016年8月,张劲松、罗德军、黄春梅、刘合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惠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冶市国土局职工吴晓波违规骗取城市低保及保障房租赁补贴问题。2014年1月,吴晓波故意隐瞒其大冶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以某青瓦厂临时工身份开具虚假收入证明,向东岳街办保康社区申请办理城市低保及保障房租赁补贴,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截至2015年5月,吴晓波违规领取城市低保金15660元、保障房租赁补贴10231元。2016年8月,吴晓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阳新县排市镇泉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明廷皇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虚报冒领农业补贴,村镇服务中心主任阚龙鑫履职不力、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至2015年,明廷皇以其子名义虚报1.6亩土地面积,违规领取农业补贴资金268.2元。2014年,明廷皇利用职务之便,以自家厨房翻新为由,用其妻名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排市镇村镇服务中心主任阚龙鑫履职不力、把关不严,未认真审查明廷皇危房改造事实,导致明廷皇违规领取7500元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016年8月,明廷皇、阚龙鑫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阳新县白沙镇高椅村村干部马先富等人虚报冒领农业补贴问题。2012年3月,阳新县白沙镇高椅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马先富、村党支部副书记马哲坚、村委会副主任石志坚、村委会副主任马哲刚四人商议,将村里未分配到户的40亩村集体田地分别计入4人名下,以套取农业补贴资金作为4人电话费及交通费支出。2012年至2016年,4人共虚报冒领农业补贴资金11407.45元。2016年8月,马先富、马哲坚、石志坚、马哲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阳新县龙港镇荻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梅俊湖违规骗取危房改造补贴问题。2015年10月,梅俊湖利用工作便利,在分配荻湖村2015年度危房改造指标时,以其子名义为自家申请危房改造补贴,违规骗取8500元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016年8月,梅俊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阳新县水产局海口渔场场长向国栋违规领取城市低保,县水产局相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力、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1月,向国栋在任阳新县水产局海口渔场副场长期间,以其妻子体弱多病为由,向其主管部门阳新县水产局民政办申请办理城市低保。阳新县水产局民政办主任张志虹,县水产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乐骏水履职不力、把关不严,致向国栋于2014年至2015年违规领取城市低保补助资金共计8580元。2016年8月,向国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乐骏水、张志虹分别被诫勉谈话。
9.黄石市下陆区蜂烈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饶书民违规领取惠民补贴资金等问题。2013年10月至今,饶书民在自家耕地改种非粮食作物及部分土地被征用后,未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进行调整和核减,违规领取了粮食补贴411.37元。2011年4月,其父亲在申办低保时,未如实填报家庭真实情况,饶书民对此行为未制止、未纠正,导致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其父亲违规申领低保金共计23322元。2016年8月,饶书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黄石经济开发区汪仁镇王叶村福利院院长王中祥虚报冒领五保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王中祥未向民政部门提供五保对象正确死亡时间,瞒报18名福利院供养五保对象的死亡信息,其中隐瞒五保对象死亡时间最长达30个月。违规套取五保资金共计45937元,用于该福利院日常经费开支。2016年8月,王中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