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工作部署,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韦源口镇)相关人员工作不严不实、核查走过场的问题。2016年8月5日,省纪委检查组到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韦源口镇)检查大数据工作时发现,韦源口镇在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中组织不力、工作不实,存在入户核查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填写不规范,未按要求进村入户核查、未按要求审核签字背书,将本来“属实”的问题线索填报为“查否”等情况。2016年8月,阳新县县委常委、园区管委会主任汪国栋,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兼韦源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晨分别被工作约谈;园区社发局局长、韦源口镇党委副书记张丕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园区社发局副局长吴细发,园区社发局干部冯翠冬、费新盈,新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费柳青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阳新县第三督导组组长、县人大财经委主任程良景,第三督导组副组长、县交运局党委副书记柯昌水,第三督导组成员县公共客运管理局党总支委员李陈、县林业局科教科科长赵小涛分别被工作约谈,并进行全县通报批评。责令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韦源口镇)对所有问题线索重新入户调查。
2.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镇樟铺村村干部柯于高等人虚报冒领农业补贴问题。2014年以来,太子镇樟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柯于高,党支部副书记向恢兴,村委会副主任柯平、程良大、向有志、胡加政等6人分别以其父母、妻子、子女等名义,虚报冒领农业补贴资金。其中柯于高领取7120.51元、向恢兴领取5549.26元、柯平领取6205.64元、程良大领取5809.27元、向有志领取6356.11元、胡加政领取5075.46元。柯于高同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8月,柯于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按照法定程序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向恢兴、柯平、程良大、向有志、胡加政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各人虚报冒领的农业补贴资金。
3.西塞山区工业园区大排山村村干部李名炜等人截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西塞山区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夏建军、桂芳等人履职不力、把关不严问题。自2009年以来,时任大排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名炜,村委会副主任孙立旗、卢松林以当年农户的基础统计数据遗失、无法合理分配为由,截留群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225855.66元。时任西塞山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夏建军、桂芳,时任区工业园区经发办主任余建国、副主任瞿发俊,区农林水利局工作人员陈福军、李儒勤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审核发放把关不严,从2009年起未按要求组织实地检查验收退耕还林工程,而是直接沿用2008年的原始数据填报验收单。李名炜、孙立旗、卢松林同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7月,李名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孙立旗、卢松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夏建军、桂芳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陈福军、李儒勤、余建国、瞿发俊分别受到诫勉谈话。
4.铁山区美丰化工公司职工邵建文骗取城市低保,铁山区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陈国强、李莉等人履职不力、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黄石市美丰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邵建文先后两次以月基本工资为900元的虚假收入证明骗取国家城市低保补助资金共计12784元。黄石美丰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支部书记陈国强工作不严不实,为邵建文提供虚假收入证明;铁山区民政局副局长柯慧、低保中心工作人员李莉未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把关不严;铁山区铜鼓地社区书记李燕玲、社区副主任赵子一未对邵建文收入情况认真核实评议。2016年8月,陈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柯慧、李燕玲、赵子一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追缴邵建文骗取的低保补助资金。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从上述4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惠民政策,严格管理惠民资金,严格教育、监督和管理党员干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纪律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始终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惠民政策、惠民资金、惠民项目落实落地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认真排查和整治系统、行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乡镇、社区纪委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遏制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