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黄洁)5月16日,大冶市公安局侵权侦查大队民警在网安大队民警配合下驱车9小时,奔赴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一举将涉嫌制造、销售非法商标的犯罪嫌疑人翟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大量假冒商品的样品。
据翟某供述,她是郓城县人。郓城县是全国包装行业的重要产业基地之一,从事包装生产的企业和人员众多。她于2015年在前夫牛某的带动下,利用当地的地域和行业便利,开始从事相关包装商品生产,并注册了一家网店,在网上销售伪冒包装商品和专门定制服务。
2016年,翟某和前夫牛某感情破裂离婚,之后,牛某带着16岁的儿子离家,开了一家小商品加工室,翟某则带着3岁的女儿生活。当时,小商品加工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翟某因为牛某的离开,经营的网店的生意不尽人意,经济压力日益增大。因此,翟某动起了生产侵权包装商品的念头。
2016年,翟某在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下开始从事相关的侵权商品的生产,通过网店,与买家通过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由买家提供正品样品,翟某根据样品生产侵权仿冒商品,通过物流到付的方式寄送。
2018年3月,大冶市公安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在办理秦某等人非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的过程中,顺藤摸瓜,发现翟某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与涉嫌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秦某(已于2017年12月26日抓获并依法刑拘)有大量的假冒商品交易往来。
据翟某描述,一个来自武汉自称李某的买家,在网上搜到了她的网店信息,通过电话主动与其联系咨询是否可以定制同类商品,翟某称只要提供样品就可以制作。在2016年至2017年两年期间,李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和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翟某购买了大量的侵权假冒商品,累计金额高达17万余元。经警方查证,李某用的是化名,他本人实际上正是前期警方查获的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非法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案嫌疑人秦某。
2018年5月22日,大冶警方依法将翟某刑事拘留。至此,该局成功打掉一个跨省、链条化的涉嫌侵权犯罪团伙,彻底摧毁了一个集产、供、销一体化的犯罪网络,有效震慑了侵权犯罪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