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袁玮琼 刘又萁)张女士56岁,瘦瘦小小,染着一头金发。5月21日一早,她出现在黄石港区某商贸城内,边走边逛。
商贸城内大多数是卖小商品的杂货店,店主间彼此熟络,有什么事,都在门口忙。长久以来,也很少发生偷盗之类的案件。
这天上午9时,杂货店店主丁先生开了门。他需要清理一批物品,就喊妻子一起,在店外忙碌。
店内无人看守,客流量也不多,夫妻俩没在意。
不一会,丁先生要回店拿东西。正在起身往回走时,他看见张女士,一只手提着一个黑色置物架,一只手拿着个粉色水果篮,迎面走来。两样物品,价值100余元,都贴着丁先生杂货店的标签。
“你这东西从哪里拿的?”丁先生问。
“前面那个店。”张女士指着丁先生的杂货店说。
丁先生拦着张女士不让走,要张女士好好解释清楚。
张女士却说,自己在丁先生店内选好了商品,没找到店主,准备先逛逛,再过来给钱。
这一解释没有说服丁先生,他质疑张女士是在偷东西,打电话报了警。
“我不是偷,我现在就给钱,给两倍的钱,可以吧。” 见到民警,张女士慌了神。她还告诉民警,她之前买菜时,也犯过类似的糊涂,后来给了钱,就没事了。
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张女士低下了头,承认了错误。
目前,因为涉嫌盗窃,张女士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将在看守所里“蹲”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