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培训会暨工作协调会

3月16日,黄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培训会暨工作协调会在市环保局8楼会议室召开,各县(市)区污普办分管领导、工作骨干、市污普办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
会上,市污普办对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阶段的机构组建、经费落实、印章使用、实施方案编制、宣传培训、清查等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就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普查与监测技术规定、生活源锅炉普查实施方案、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与管理、第三方机构参与污染源普查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与培训,并与各县(市)区污普办针对培训内容及前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与答疑。
黄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唐大平同志对下阶段污染源普查分区、市政入河排污口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等方面内容进行专题部署,他强调,污普是生态环保工作基础,各县(市)区一定要自觉把这项工作上升到重大国情调查的高度,精心准备,应查尽查,不等不靠,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整体推进清查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据;要加强工作督办与调度,对于第三方参与一定要监管到位,做好数据的保密与管理,确保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