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讨工钱 以跳井轻生相威胁

云上黄石报道(记者 殷乐源 通讯员 冯笑雅

年关到了,部份农民工又为自己的工资拖欠而发愁。这不,12月7号,铁山警方就接到报警,有人因为讨不到工钱,要跳矿井轻生。

7号上午9点多,接警后的铁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名男子站在井口,用手抓着矿井的护栏,说是要跳井。

现场工人:说差他钱,我们也不知道,他跑这里来跳井。

经过民警的劝说,这名男子同意进行协商。

老板说他红白两道都有人,我只有走极端。只有他一天不给我钱,我一天就往下跳。

原来,这名男子姓赵,是一名包工头,之前带着一批农民工在一家企业做事。企业欠了他80多万元,不久前支付了40多万,还差30多万没给。

民警:企业也不是恶意欠薪,之前给了一部分,但是因为经营问题,资金困难。

随后,经过民警的协调,企业承诺在年前将工资给赵某结清。

民警:讨薪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凡“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可处警告或者两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鉴于赵某的行为情节轻微,民警对赵某进行批评教育后,让他回家。零距离记者和通讯员报道。

恶意欠薪是违法犯罪,违法违规讨薪也要依法惩处。广大务工人员,遇到欠薪问题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进行解决,千万不要采取过激,甚至违法行为讨薪,那样的结果会实得其反。




(责任编辑:邵凌)

(作者:云上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