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检察院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云上黄石报道(通讯员:杨运红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5周年,也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和第17个全国法治宣传日,大冶市检察院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12·4”公众开放日、宪法宣传、法律惠民活动。

12月4日上午,大冶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干警来到市会展中心,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宪法知识和检察机关职能,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中钢等院领导还利用现场宣传法律的方式,重点就宪法、职务犯罪、民事诉讼、法律援助等向群众进行了宣传,并就群众关心的信访、法律援助等问题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与此同时,在大冶市检察院视频会议室,一场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正在举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两法衔接”单位代表、新闻媒体朋友等共50多人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观看电视宣传片、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的形式,全面了解大冶市检察院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

“大冶市检察院合力打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的组合拳,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做了卓有成效的贡献。敢于亮剑,勇于亮剑,用大冶检察蓝守护铜都生态绿。”政协委员代表热情地说道。

“参加了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公众开放日,对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所做的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希望在今后工作中与检察机关多进行交流沟通。”林业局代表会深有感触地说道。

其他参会代表也对大冶市检察院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赞叹,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员:杨运红



(责任编辑:邵凌)

(作者:云上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