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殿勋主持专题会议
研究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
坚持目标牵引和问题导向
更大力度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
为有力有效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提供基础保障
3月25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殿勋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深化全省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工作。
会上,李殿勋听取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围绕进一步探索盘活利用各类国有“三资”的有效路径,与大家进行深入交流。
李殿勋指出
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是建设“大财政”体系的主体支撑,是更加有力有效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的基础保障。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顶层设计,务求心中有底,做到手中有策,更大力度推进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和大财政体系建设,更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人民高品质生活。
李殿勋强调
要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目标牵引和问题导向,围绕全面清查盘活全省各级政府拥有或管控的公共资源、资产、资金,科学务实制定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重点举措、分工安排和保障措施。要坚持统一牵头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完善推进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分级分类推进改革。要加强理论研究、政策指引、案例指导、专业培训和现场推动,切实把理论讲透、把政策写明、把案例选准,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加强示范引领,更好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李殿勋强调
要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聚焦“土地、矿产、林业、水利、能源、数据”六类国有资源,“实物、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五类国有资产,以及“闲置和低效”两类国有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分类研判,遵循财务规则和金融管理规律,在科学精准开展价值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三资”管理台账,实行动态更新,务求实现“心中有底”。要深刻理解“一切国有资源尽可能资产化、一切国有资产尽可能证券化、一切国有资金尽可能杠杆化”三项处置原则,准确把握“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四类处置方式,切实做到“手中有策”,努力实现科学处置、高效利用。要遵循国有“三资”管理规律,依靠大胆深化改革,切实加强“三资”统一管理和大空间多跨度统筹整合;切实加强国有“三资”处置权责界定与程序规范;切实推进依法依规盘活利用,坚决有效防控风险。要采取务实可行考核评价措施,激励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大胆探索创新,不断提升全省改革的整体效能。
省领导邵新宇、程用文、陈平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