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一点通|“三免三减半”,这项税收优惠真给力

在我国,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取得生产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但是,如果您从事的是符合条件的特定项目,就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含金量到底有多大?掐指算算,那可是成色十足!

哪些项目可以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本期《税务一点通》,邀请湖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工作人员杨仁兵为您拉直“小问号”。

“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实际上是一种税额式减免,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来实现减税免税。

“‘三免三减半’指的是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开始,第一年到第三年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到第六年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节能环保、沼气综合利用、海水淡化等行业的投资经营所得,都能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不过,一些纳税人在适用“三免三减半”优惠的时候,容易忽视政策细节,产生税务风险。

就拿国家重点公共设施项目来说,《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列出了7大类18个项目的范围、条件、技术标准,里面包括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还有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

那么,如果企业满足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的条件,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优惠呢? 记住一个关键词:第一笔生产营业收入→

“第一笔生产营业收入,指的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请注意,这里的‘投入运营’包括试运营取得的收入。

比方说,有一家企业承建的项目是在去年12月份投入运营,取得了第一笔收入,但是企业是在今年的1月份才开出了第一张发票。根据政策口径,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应该是从取得第一笔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开始计算,所以这家企业应该是从去年开始享受(优惠)。”

请注意!即便是《目录》规定项目的所得,有三种情形不能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

“第一种是承包经营,也就是和从事这一项目经营的法人主体相独立的另外一家法人经营主体,通过承包该项目的经营管理而取得劳务性收益的经营活动。

第二种是承包建设,也就是和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法人主体相独立的另外一个法人经营主体,通过承包这个项目的工程建设而取得建筑劳务收益的经营活动。

第三种是内部自建自用,也就是项目的建设仅作为本企业主体经营业务的设施,满足本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不属于向他人提供公共服务业务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像这种情况也是不能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的。”

(来源:长江云新闻)

(作者: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