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获批开展全国首批市域、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司法部联合印发批复,同意湖北省等6个省开展全国首批市域、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湖北武汉、宜昌、孝感、荆门、襄阳市等5个城市获批开展市域试点,武汉市汉阳区、宜都市、远安县、南漳县、潜江市、枣阳市、黄冈市黄州区、随州市曾都区、荆州市沙市区等9个县市区获批开展县域试点。

《批复》要求,试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加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治保障,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完善行政裁决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法治健全、实施高效、有机衔接、执行有力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体系。

下一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省司法厅加强试点工作组织,指导各试点地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举措,扎实推进试点建设。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要求,适时对试点地区开展中期评估,建设期满组织终期验收。

(来源:长江云新闻 记者 谭思为 通讯员 林园)

(作者:谭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