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用地沟油被罚款?谣言!

云上黄石报道(直通车记者邓思弦)铁山有一家经营了十多年的餐饮老店,最近生意突然变差了,不是换厨师,东西不好吃了,而是有人在网上散布谣言,说他们用的地沟油,地沟油啊!如果是真的,谁还敢去啊!

市民刘得胜在铁山城区向阳路经营着一家餐厅,因为诚信经营,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然而今年2月份开始,店里的顾客突然变少了,一开始刘得胜是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今年3月份,一次偶然的机会,刘得胜发现自己的店子竟成了微信朋友圈里的热帖,这个帖子不是说别的,而是说他家的餐厅使用的是地沟油,还被相关部门罚款过20万元。

市民  刘得胜:我得知这个事情,很气愤,而且根本没有这个事实,无中生有。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刘得胜把餐厅食用油的进货台账拿了出来,记者看到,这些是餐厅半年的食用油进货单,上面详细标注着进货日期,价格和送货人。

市民  刘得胜:我都是在正规的粮油店里面进货的,用的是金龙鱼元宝大豆油,这个进货我们是保存半年的台账,发票都有,餐厅里面用油是放心的。

为了证实刘得胜的说法,记者又来到铁山区食药监局了解情况。

铁山区食药监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李春:这个顺意餐厅,我们在日常检查中,没有发现有地沟油事件,系谣传,然后说处罚20万,也是谣传,我们食药监局并没有对顺意餐厅进行行政处罚。

刘得胜说,他经营这家餐厅有11年了,是铁山的一家老店。为了打消顾客的疑惑,他把食用油放在餐厅的门口。但微信上传播的谣言,对他的生意有很大的影响。

市民  刘得胜:对我的生意有很大的冲击,比如以往每天顾客四五百人,现在每天最多只有200人,我的营业额减少了一半。

无奈之下,刘得胜向鹿獐山派出所报了案,目前,民警正在用科技手段追踪帖子的来源,并统计转帖、阅读数量,案件正在调查当中。民警介绍说,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网络传播谣言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责任编辑:崇郁

(作者:云上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