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和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党委、纪委:

“五一”、端午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节假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现对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参加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农家乐等游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及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联谊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使用工会经费;严禁党员干部“带彩”娱乐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守土尽责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提前对节日期间廉政工作做出安排部署,重申纪律规定,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早部署、早检查、早预防。既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做出表率,又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守住节点、寸土不让,在坚持中深化、深化中坚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顶风违纪、规避组织监督的问题“零容忍”,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加大追责力度,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为群众举报“四风”问题搭建畅通高效的监督平台。节日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力量开展多轮次明察暗访活动,对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14-12388,15072012388

举报网站:www.hsjwj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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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石市纪委

2017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崇郁

(作者:云上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