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某本是大冶一家招投标公司老总,只因轻信“关系网”可以搞定一切,被人诈骗120余万元,他也因诈骗别人落得个牢狱之灾。
时间回到2008年5月,常某和员工谢某得知大冶发电公司的设备要拆除处置,为了得到这批设备处置招投标代理权,常某动起了心思,希望能够找到“有关系”的人运作一番。在朋友的介绍下,常某认识了武汉某投资公司老总许某,许某自称在省电网有关系,还带着常某去省电网办公楼走了一圈,这让常某对他深信不疑。此外,许某介绍常某认识了周某,称周某与国家电网的老总熟识,保证可以拿到这个项目。
许某向常某许诺,自己和周某可以将大冶发电公司设备的处置权拿到手,但“跑关系”需要资金,前后以各种理由向常某要了120余万元。
实际上,常某也没有这么多钱,但为了得到这个项目赚上一笔,他和自己的员工一番商量,便给曾在大冶发电公司投过标的老总们打电话,谎称他的公司已经获得了大冶发电公司设备处置招投标代理权,谁先交100万的保证金,就可优先得到该项目。还真有老总受骗,将100万保证金打到了常某公司的账上。
然而,纸包不住火,许某与周某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关系”,120余万元也被两人瓜分。到当年8月,这批设备的处置权最终通过拍卖公司竞拍,被武汉一家公司中标。这下,常某才得知自己上当受骗。而他诈骗他人的钱财,也无法还上,干脆玩起了“失踪”。
直到2014年11月,常某在昆明被民警抓获,随后,许某、周某等人也被刑拘,到了2016年,这起复杂的案中案才开庭审理,常某、许某、周某等人都站在被告席上。
记者昨日了解到,市中院日前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许某因诈骗罪获刑11年6个月,周某因诈骗罪获刑4年,常某同样因诈骗罪获刑11年。
来源:东楚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