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公布年度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

云上黄石报道(记者 唐京进)食品药品安全从来都是市民关注重点,今天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假蜂蜜、过度添加、铝过量馒头等一一上榜。

一、马某利用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年11月20日,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投诉,在淘宝网“拿拿代购”购买了2瓶USA purchasing产品,服用后出现口干、头晕、汗多等不适症状。接到投诉后,黄石市局将剩下的3瓶产品送检,结果显示产品非法添加了“西布曲明”及“酚酞”,上述物质均为国家禁止添加的物质。马某供述于2015年4月至6月共从深圳某公司(另案处理)购买了32万余粒USA purchasing减肥胶囊,期间通过微信和淘宝网共销售约3000瓶(13万粒左右),2016年12月,下陆区法院以马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判定倪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二、铁山区陈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6年10月14日,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个体业主陈某某送达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含铝添加剂使用的通知》,并当场告知陈某某小麦粉及其制品(如馒头、包子、花卷、面包、发糕、面条、粉条等)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的食品添加剂。10月20日,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陈某某生产销售的包子进行了抽样,结果显示陈某某生产经营包子铝残留量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017年2月4日,铁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定陈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三、阳新县幸某某等制售含铝假蜂蜜案

2016年1月8日,阳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幸某某等三人以白砂糖、明矾、食用香精、水等原料调制成含铝伪劣蜂蜜在市场上销售。假蜂蜜铝含量均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书面司法鉴定,认定对铝含量超标的假蜂蜜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2016年12月,阳新县人民法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罪判处幸某某拘役四个月,罚金2000元。

四、阳新县某药店销售假药案

2016年7月,阳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工作中发现陶港镇某药店销售的“伲福达”疑似假药,经鉴定,该批次产品为假药。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通过网络、QQ群购进假冒“伲福达”600瓶,销往阳新县部分药店。阳新县局于7月25日向阳新县公安局移送,阳新县公安局于8月9日以“销售假药罪”立案侦查。

五、黄石市某食品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2016年3月17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我市某食品厂抽检汉堡,结果显示汉堡中含有糖精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汉堡中不得使用糖精钠。黄石市局对该厂进行调查,发现该厂在进货及使用过程中管理不严,将含糖精钠的泡打粉当作无糖精钠的泡打粉使用,导致出现超范围使用的情况,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不合格食品予以没收,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邓磊)

(作者:云上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