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肖捷部长对个税改革“正在设计当中”的回应,让很多人吃下了定心丸。他勾勒的个税改革“画像”,也给纳税人们带来了更多的期盼。而这最终能否实现“保弱者、扩中产”的目的,就看接下来的税改靴子落地情况了。
“个税改革正在研究和设计当中”“工资、薪金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将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据新京报报道,3月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发布会召开,财政部部长肖捷回应的首个问题,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仔细分析,他的回答里有不少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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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是看似最“个人化”的税制,却关乎广大民众的切身权益。有关个税的讨论年复一年,主要围绕在个税起征点、税负与纳税人权益对等话题上。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巨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建忠建议,个税起征点最低10000-12000元,让中等收入以下的人不需纳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则在审议财政预算报告时建议,将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低至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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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帆:建议将工薪所得最高税率由45%下调至25%
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到10000-12000元,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到25%,这是两个非常大胆的提议。这样大胆的个税改革建议,是否合理,还需要更多的研究论证。但无论如何,这都反映了大家对更大力度个税改革的期待。
去年有消息称,个税改革方案要来了,“年收入12万的高收入人群是重点调节的人群”,一时间就引发无数人的焦虑。究其原因,就在于“年收入12万”的高收入界定标准很容易误伤中产。
个税之初衷,是取有余而补不足。这“一取一补”,应跟建立稳定的“橄榄形社会”的目标结合,对中等收入阶层给予更大的政策宽容,扩大中产数量。这就需要,个税改革首先须避免让个税成为“中产税”,而要以保护和扩大中产为大体方向。
一方面,要稳住刚步入中产的群体;另一方面,要减轻还未真正富起来的群体的负担。
要秉持这个思路,就要出台更多可配套的执行举措,从而让个税与国际接轨、民意诉求相符。
首先,个税改革要解决纳税者收入信息不对称、不同社会群体避税手段差异化较大这一现实难题。随着国人收入结构呈现多元化,以往那种单一的、以工资来计算纳税额的模式明显滞后。也因此,肖捷提出,将部分收入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这有利于精准征税,而让中等和低等收入者成为“补瘦”而非“抽肥”对象,也有赖于精准征税。
肖捷还指出,将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比如有关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这种个税减免思路是基于“向下”抚育群体。除此之外,“向上”赡养老人的群体也应考虑在内。尤其是目前独生子女家庭所形成的“421”家庭解构——4位老人、一对夫妻加一个小孩,赡养负担加重,理应获得包括个税减免在内的更多支持。
毕竟,当下很多中产家庭养孩养老人的成本太高,个税理应多为他们减负。
其次,个税改革需要在各种收入起征点改革上相呼应。目前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还停留在3500元,是个税沦为“工薪税”“中产税”的重要缘由。而要让它回归“富人税”本位,起征点动态调整不能原地滞留。
更别说,对现在很多从事文字工作者而言,稿酬征税起征点更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就曾几度提交“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提案,就直言不讳地指出,1980年9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稿酬与工资、薪金一样,个税起征点都为800元,沿用的仍是36年前的标准。这也是把写作者往“中产”的队伍外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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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个税的征税面扩大与减免举措推进速度需相匹配,否则就可能会产生“征税急而减免缓”的尴尬局面。两者之间的改革时间点要协调安排,并加以明确。
只有做好了这三点,个税改革才会尽可能地靠拢初衷,避免误伤中产。
个税改革当有更大的前进步伐,眼下肖捷部长对个税改革“正在设计当中”的回应,让很多人吃下了定心丸。他勾勒的个税改革“画像”,也给纳税人们带来了更多的期盼。而这最终能否实现“保弱者、扩中产”的目的,就看接下来的税改靴子落地情况。黄奇帆和杨建忠两位代表所建言的,反映了个税改革仍有巨大空间,个税改革力度,未来可以更大些,真正满足工薪阶层的减负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