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小黄鱼宰客案“黄”了

3月1日《深圳晚报》讯:在餐馆吃饭,两条东海野生小黄鱼就卖4000多元,消费者称他事前并不知情,而餐馆方面称有提前告知价格。2月28日下午,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联合深圳市消委会开展监督调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涉事餐馆没有菜牌,没有进行价格公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管理规定,责令餐馆立即整改。

撇开小黄鱼是否“天价”问题不提,小黄鱼宰客案到底扯出了几个问题?官方开具的检查通知书上表明该餐馆没有菜牌,没有进行价格公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管理规定。而餐馆一方给出的理由是试运营期间,因为每天运过来的海鲜不同,所以没办法提供固定的菜牌。这样的理由太过牵强。每一个饭店都有固定的进货程序,每天运过来的海鲜当然不同,其他店铺都有办法提供菜牌,唯有此家无法提供,试问这是谁家规矩?

餐馆“试运营”,算哪门子理由?所谓“试运营”,此为商家概念,并非工商管理物价检查部门的概念。商家明码标价是作为初始运营的最基本条件,换言之,商家可以“试运营”,管理部门不允许你“试欺诈”,也不允许你试“乱运营”。一个不明码标价的餐馆,又是通过何种手段在没有监管的前提下,试乱运营,试欺诈,试违法违规呢?这期间的把门者监管者消费服务部门又哪里去了?

不要让小黄鱼宰客案黄了。某地天价虾,人们期待的是其背后的天价黑幕,期待理清其间的“暴利脉络”,否则就一定是一个无头案。立即整改,是官方的责令,至于如何整改,制作一个标价了之而天价仍在,是一种结果;遵纪守法合法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又是另一种结果。显然,欺客商家不会轻易改邪归正为诚信商家,不当利益所在,欺诈必存。

那么,作为餐饮业管理者来说,又该做哪些补漏措施呢?其一,解开小黄鱼背后的暴利链条,还小黄鱼价格一个明明白白。餐馆方提供的是进货小票,上面显示东海小黄鱼的进货价为1260元每斤,那么此小票到底有多大的真实性?官方应当追本溯源,调查市场上这种小黄鱼野生养殖之间的价格差异,以及该餐馆到底给顾客端上的是不是野生鱼真身?同理,有餐饮业明码标价其服务费,而该餐馆负责人李女士表示这是按照餐馆规定,收取了15%的服务费。这多收的服务费,为何是按照本餐馆的规定,而不是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果本餐馆可以不受节制不受限制不受物价管理部门的监督随意上浮服务费,那再高的“天价小黄鱼”也就丝毫不奇怪了。

人们需要的是小黄鱼背后的暴利黑幕,官方需要做的是,不能让小黄鱼宰客案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