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是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文化体育活动,近年来在全国蓬勃开展,在丰富城乡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展示群众良好精神风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广场舞噪声扰民等问题也日益凸显,甚至多次发生广场舞参与者与周边住户之间的冲突事件。
新版《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将于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届时居民在广场跳舞若被认定为扰民可能受到治安处罚。
对于这一规定,有的媒体积极发声表示支持,同时就落实问题各抒己见。
北京青年报发布《广场舞的规矩立起来还须硬起来》。文章说,这些年来,不少地方对广场舞确实立了不少规矩,且名堂响亮,但到了真正执行的时候,“九龙治水”、取证不足等带来的困扰,使之沦为“雷声大雨点小”。说到底,广场舞扰民的问题仍然卡在那个端口上,光有规矩约束是不够的,规矩立起来还必须硬起来,必须严格执行、有力有效,才能真正实现标本兼治。
光明日报的评论《治理广场舞扰民关键在执法》,提到了国外针对广场舞扰民问题的治理经验:在欧美国家,广场舞扰民事件很少发生,是因为权利边界界定得非常明晰。只要有一位住户反对广场舞这类活动,且有相关法律法规可依照,就得立即叫停。2013年7月,在美国纽约,一支华人舞蹈队因为在公园排练广场舞被投诉“扰民”,领队甚至被警察铐了起来并收到了传票。
此外,有的媒体看到了规范广场舞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华西都市报:除了从法律上划定清晰的公私界限,并明确行为后果,解决广场舞的场地限制,同样重要。因为,公共性的锻炼空间越小,越容易产生不同人群之间的“争地”现象,也不可避免加剧摩擦甚至冲突。
南方日报: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选择广场舞,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无奈,毕竟广场舞是他们最现实、便利的健身选择。在公共体育场所明显不足的情况下,管理者必须采取机动灵活的协调、管理方式,加强同广场舞组织者沟通,让他们认识到尊重他人休息权利的重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条例。
针对广场舞,网友“whoolee”认为:商业广场太多,公园等公共广场休闲太少,适宜群众不扰民的集体活动场所更是少之又少。
广场舞的好处毋庸置疑。而在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今天,推动广场舞健康开展更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通知要求,要为广场舞活动创造良好条件。比如,通过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盘活现有场地存量等多种方式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
因此,规范广场舞,不能止于处罚。在加强监管和执法的基础上,还需对广场舞进行合理而有效地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