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房子新政”出台 不再新建公租房和还建楼

8日,记者从大冶经济(农村)工作会获悉“房子新政”:大冶不再新建公租房和还建楼,园区内不再批准建设职工宿舍楼。

大冶实施“两个货币化、三项奖补、三项优惠”政策,即大力推行公租房货币化回购和棚改货币化安置;对社会高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来冶创业、农村居民进镇进城购房、外来务工人员来冶落户进行奖补;推行公积金贷款优惠、金融贷款支持优惠、税收优惠。

就高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来冶创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在大冶城区或建制镇购买商品房的,按每平方米200元予以奖补;对具有中级职称或大学本科学历专业技术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每平方米150元予以奖补。

就农村居民进镇进城购房,凡到建制镇购买商品房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到大冶城区购房的,每平方米补贴50元。购房对象均可申请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迁办理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新落户农民在原户籍地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不变,按规定享受各项惠农政策。

就外来务工人员来冶落户,在大冶房产、发改部门认定的开发楼盘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每平方米100元予以奖补。

大冶“房子新政”自7日开始施行。

来源: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叶建鹏 )

(作者:叶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