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召开的湖北省民政工作会透露,2016年,湖北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达到306元,较上年提高15%,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均已超过扶贫标准。
据湖北省民政厅统计,2016年,湖北省农村五保户年集中供养标准平均达到7402元,分散供养标准平均达到7294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9%和84%,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和中部其他省份;全省实施临时救助41.2万户次,实施医疗救助340万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惠及97万人。
新的一年,湖北省民政厅提出,紧盯扶贫攻坚主战场,推进各项工作,让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