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黄石报道(记者 徐昆)最近,有市民在“云上黄石”上反映,在黄石火车站停车场停车时,收到的发票,无法作为报销凭据。这发票弄得他有些为难,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就是邓先生在黄石火车站停车场停车以后,收到的3元钱定额发票。看起来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邓先生说,这张发票拿回单位不能报销。
带着邓先生的质疑,16号上午,记者来到黄石火车站的停车场,停车场进出口的岗亭上写着“城管执法”的字样。记者的采访车准备开进停车场,一位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向我们收取停车费。
记者:里面没计时,多少钱? 当天进出的话,3块,过夜的话10块。
工作人员收取3块钱的停车费后,给了记者一张3元的“湖北省非税收入定额票据”。
记者:给我国税的票,这个票报销不了。工作人员:这不是我说了算的,我跟上面说了,叫他拿税票。司机:那你们是哪里的呢?工作人员:大冶城管。
记者注意到,票据上执收执法单位盖章处,盖的是“大冶市黄石火车站广场管理处消费专用章”,票头上盖的是“湖北省财政票据监制章”,而且票据上没有标明开票的日期。为什么黄石火车站停车场开出的发票是财政发票,而不是税收发票呢?敬请关注明天的《新闻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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