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巍巍)14日,黄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联络组公布信访交办件处理情况,我市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铬渣的规范化处理,对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企业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12月5日,信访人反映,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危废铬渣分别运往附近水泥厂和钢铁厂处置。钢铁厂及水泥厂产生的含铬粉尘四处飘逸,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和长江流域水环境。
经查,在2005年至2012年3月间,该公司确实存在“将未解毒的危废铬渣送至没有危废处置资质的水泥厂及钢铁厂综合利用”的问题。但是,早在2004年10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已对“铬渣作水泥矿化剂”技术进行了认定,认为其技术路线总体是可行的,而且在使用过程中未造成二次污染;同年,该公司《铬渣代替部分白云石用于烧结炼铁的技术》也被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评为“铬渣无害化、资源化最佳实用技术”。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据了解,2012年4月至今,该公司再未将未解毒铬渣直接送水泥厂和钢铁厂处理,而是将铬渣经转窑干法解毒转化为一般固体废物后,再送钢铁厂和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至2011年底,历史堆存铬渣以及新产生的铬渣均已处理处置完成,其处理处置方式总体可行,铬渣去向明确,运输过程以及铬渣综合利用单位在使用铬渣过程中未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也未影响铬渣综合利用单位的产品质量。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未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执行的问题。
西塞山区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进一步加强危废铬渣的规范化处理;我市环保部门将加强对此类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企业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