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定首家拥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云上黄石报道 (记者陈兰 通讯员方平)15号,市民政局为黄石慈善总会颁发了“慈善组织登记证书”及“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9月1日实施后,我市首家获准慈善组织认定的社会团体,也是首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慈善组织类社会团体。 

《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

作为我市首家申请并获准认定的慈善组织,黄石市慈善总会在践行公益慈善的15年间,围绕着困难群众的需求积极开展赈灾、扶贫、济困、安老、扶幼、助残、助医、助学等八大类慈善救助活动。并着力打造了 “金秋助学”、“劲牌慈善阳光班”、“‘慈爱方舟’大病医疗慈善救助基金”等一系列慈善品牌项目,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送温暖、献爱心”、“抗震救灾慈善募捐”等深入人心的慈善项目,设立了“爱康慈善基金”、“爱尔慈善光明基金”、“陈群滨慈善助养基金”等慈善冠名基金, 推动了经常性捐助活动的开展,在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荣获中华慈善总会优秀会员单位、湖北省北慈善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刘富鹏表示,作为《慈善法》实施后黄石市首家取得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黄石市慈善总会将严格按照《慈善法》的要求,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地推进公益项目和慈善募捐活动,更严谨科学地配置好慈善资源。也希望未来能够影响和带动更多的社会企业和爱心人士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凝聚更多社会爱心力量,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刘会芳)

(作者:云上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