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力争4年内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如何做到?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凌墨)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农民工讨薪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昨日,省政府新闻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发布会介绍,我省力争4年内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劳动监察机构立案查处工资拖欠类案件同比下降7.7%,涉及农民工人数同比下降23.2%,处理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同比下降23.7%。但是,前三季度,全省建筑领域拖欠工资案件占拖欠工资案件总数的46.9%,依然是欠薪的重灾区。

据介绍,我省已出台《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意见中规定,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工资保证金应在核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两年内未发生工资拖欠或被评为劳动用工诚信以上等级的企业,按照不少于50%比例减免缴存,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视其情况按照不少于50%比例提高缴存。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重大欠薪案件,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政府在资金支持、招投标、生产许可等方面予以限制,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作者:陈凌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