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28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13项任务安排,对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和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做出部署。
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增强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四项任务。
其中具体措施包括: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做好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加大对生育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加大个人所得税相关抵扣力度;指导各地将适宜的分娩镇痛以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等。
在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四项任务。
其中具体措施包括: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按程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提供更多免费或低收费用房场地,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等。
在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方面,提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强住房支持政策、强化职工权益保障三项任务。具体措施包括:深入落实“双减”政策,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等。
中央民族大学人口与民族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杨菊华称:“强调了要推动女性的、育儿者的劳动保障的这种权利,因为生育可能会在职场过程中面临一些困境,我们的若干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这样的一些困境,这是全程性的。”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