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评】东湖评论:贵于勇者,能以立义

八月,是收获的季节,不仅是田野里金黄的麦子,还有洒满人间的精神食粮。近日,在鄂州鄂城,涌现两起英勇救人事迹:护士江小平双膝跪救助倒地抽搐中年男子,待男子逐渐恢复意识由救护车接走后,才默默离开,而她的膝盖此前受伤未愈;面对小男孩被困险境,邻居大叔邵国富冲锋在前,不顾自己被划伤,徒手掰断窗户锁芯,跳进屋内救下男孩。这些见义勇为,这种奋不顾身,让我们看见了人性中的善良,感知到了鄂城的好人之风,体味到了这座城市人与人之间的人情温暖。

见义勇为者,凭凡人之躯,以无私之心,救人于危难急险之中,是个人崇高的道德准则,是社会核心的价值标杆。褒扬见义勇为、学习见义勇为、选择见义勇为,理应成为人人遵循的社会共识。

“所贵于勇敢者,贵其能以立义也。”见义勇为体现出个人大义,彰显着人性的光辉,是个人道德追求的实现。褒扬见义勇为,体现着一个社会的价值导向,标注着一个时代的精神坐标。看到合乎正义的事便勇敢去做,看到别人处于险境便挺身而出,这些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善行好事,“街坊邻居互相帮助,理所应当”的轻描淡写,直观地感染着每一个过路者、身边人,在网络世界也引起广泛共鸣与点赞。我们褒扬见义勇为,是对挺身而出者最高的肯定和最大的支持,是立起一面面高扬的道德旗帜,指引着人们向上向善。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积极促进作用。近年来,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危难当头时刻,他们用一往无前的果敢行动弘扬了社会正气,生死刹那之间,他们用舍生取义的坚定姿态诠释着人间大爱,在每一个寻常日子,他们用不平凡的英雄壮举定格人性的光辉瞬间,以实际行动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了生动注脚,为社会作出了表率、树立了榜样。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崇尚美德善行,褒扬见义勇为,才能激励社会出现更多“勇士”“逆行者”,让“孤勇者”不孤,让“逆行者”有支撑,让每个人心中善意的种子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开花结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就是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见义勇为是一种社会美德,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新时代新征程,我们仍需要传承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加强宣传引导和评选表彰,发展见义勇为事业,让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为建设平安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汇聚强大的精神动力。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黄亚林(鄂城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