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眼中官场:胆小的吓死 想不开的冤死

李克军。摄影|《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董洁旭

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八点半到岗,每周至少有两天看文件到晚上八九点,三四天出去应酬。接待领导,会见客商,拉关系,建人脉,每周可以在家安心吃晚饭的时间不足三天。

做了八年半县(市)委书记的李克军,形容这种工作状态是“白加黑,五加二”。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做县委书记期间,感受最深的是压力大,责任重,“哪个方面出了乱子,都不好向上级和百姓交待。”

1996年3月,李克军开始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担任县委书记。2002年,调任阿城市(县级市)市委书记。2004年,他进入黑龙江省委巡视组成为一名巡视专员,直到2011年7月退休。

退休后的李克军似乎有些“另类”,他不像别的老干部每天钓鱼、练书法、乐乐呵呵地在家养老,他要继续做一件在他的子女看来冒风险的事儿:写一本书,记录下县委书记这个群体的真实状态,他们的理想与欲望、尴尬与无奈,在现实面前发自人性的选择以及对自己的拷问。

李克军坦承,县委书记也是普普通通的人,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而他想做的不过是在这本书里说说真话。

2008年到2012年,他创作完成《县委书记们的主政谋略》。全书共收集近110多位县委书记的真实故事,其中20多位是李克军亲自走访,剩余的则源自新闻报道、资料搜集或可靠信源。

通过这些真实案例,李克军生动地勾勒出了中国基层县域的官场生态,详细地阐述了县委书记的行为准则和为官之道,以及其背后深层的逻辑。

权力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

今年66岁的李克军在县乡跟老百姓打交道久了,更喜欢用一些俗语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基层的权力运作。他坦率地指出,县委书记是县级政权的核心人物,在公务员职级序列中虽然仅仅属于处级干部,但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决策运行的“终点站”,县委书记的权力很大。

首先,县委书记掌握着实际的用人权。虽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形式上看,现在的县委书记对干部选拔任用仅有三项无足轻重的权力:一是对组织部门的具体方案具有审查和是否上会讨论的决定权;二是具有和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同样的测评、推荐权;三是在常委会上,对已经通过诸多程序确定的拟任免人员,具有和其他常委同样的任免投票权。但实际上,县委书记可以对干部选任工作进行程度不同的把控,比如决定什么时间动手调整干部,或向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或组织部长以商量的口气,提出比较具体的意见。

李克军指出,只要县委书记通过各种渠道委婉地表达出自己的意图,很少有人会说不。

李克军任县委书记期间,他们提名县里的一个干部做副县长,上级领导机关却没有同意,李克军于是亲自给该领导打电话,陈述了这名干部的优点,随后该干部顺利上任。

对县管官员而言,县委书记可以决定其任免和去留。对地级市市管干部而言,县委书记的建议权也有一定分量,因为上级组织部门和上级党委往往会尊重县委书记的意见。

县委书记对干部任用有话语权,很容易转化为更多的权力。

除了干部任用外,县委书记还程度不同地掌握了整个县的实际财权和涉及金钱的各种工程项目。按照现行体制,一般是县长和县财政局掌财权。但实际上,具体的钱怎么用,用在哪儿,县委书记也可以左右。大额资金也会通过正规的程序,比如召开县委常委会进行审核,但无论怎样,资金使用的最终决定权掌握在县委书记手中。至于有很大获利空间的工程项目,虽然是县长、副县长和建设局长负责工程项目的发包,但实际操作中,县委书记想包给谁,也有办法搞定,相应的官场“潜规则”由此衍生。

如在任何一个现场办公或常委讨论的场合,发言的顺序须按照“大家心知肚明”的规定,先是副职,然后是县长,最后由书记一锤定音。

李克军说,中国正处于法治社会的转型期, 现行的法规政策往往与基层的实际情况不符,因此需要县委书记根据更加复杂的现实进行决策和决断。尤其是当很多上级布置的工作时间紧迫时,即使是出于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也需要确定一个人的权威。这种情况下,个人的威力和魅力往往容易被放大。

李克军认为,县委书记的权力“既大又小”。

这里所谓的“大”,是说他们的权力涵盖面宽、机动性大,大部分公共事务可以在县(市)范围内得到处理,也可以说“非规施政”的空间比较大。所谓“小”,是指改革发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县(市)在法定的权限内无法解决,即“合法权力”相对小。要办成一件事或者平息某些不容拖延的社会矛盾,有时需要先斩后奏或斩而不奏;有时则需要打政策、法律的“擦边球”,甚至不得不“闯红灯” “越红线”,“走钢丝”“打险牌”,采取某些政策法规依据不够充分的措施甚至违规手段,才能实现既定工作目标或维持正常运转。

县委书记们称之为“灵活变通”。

变通

最典型的灵活变通体现在招商引资中。

2004年,李克军在阿城市(县级市)任市委书记期间,曾经和一家大型乳业集团洽谈投资,对方提出,除了在征地、税收上给予优恵外,还需政府补贴两千万设备购置款,如果条件满足,愿意在阿城市投资建厂。为了可预期的经济收益和整个县的经济发展,李克军和几大班子反复协商后,最终还是咬牙答应了这家企业的要求。

谈及最后妥协的原因,李克军说得实在:“不给他就不来。来了之后会带来收益,不给就上别的地方了。”

这种妥协虽是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但的确客观上违背了国家关于招商引资不得有过度优惠政策的规定。李克军说,国家有两条高压线,一是不能以各种方式白送土地,即减免土地出让金;二是对于要在当地投资的企业,不能减、免或返税。但在实际施政中,尤其是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在这两条上都有突破,土地出让金有的全免,有的减半,税收一般是免二减三,即免除二年,减半收取税收三年。

当然,各地的县委书记们不会明目张胆地违反政策,而是会另辟蹊径,灵活变通地达到自己的目的。

以土地出让金为例,既然政策规定不许减免,那县委书记就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即按照规定走招拍挂程序,将出让的地块拍卖给投资企业后,企业依规支付政府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无论这个钱是企业真的自己掏,还是政府私下借钱给企业让他交,但这个钱必须要在账上体现出来。

随后,政府再通过财政办法,以支持工业发展基金的名义,将这笔钱返还给企业。实际上,相当于企业免费获得了这块土地。

税收也是同理,先收再返。甚至有时地方为了争取企业在当地落户,不仅仅减免了土地出让金和税收,甚至还会补贴几千万的固定资产投资款。

“水往低处流,谁给的政策最优惠,我就去哪儿。”

为了吸引企业投资,各地竞争激烈,于是在优惠政策上各出奇招。而有趣的是,上级领导一方面要求县委书记们严格按规办事,另一方面又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经常开会介绍这些招商引资的经验。

这样的双重性在基层治理中比比皆是,表面看起来诡谲,其背后的逻辑则简单直接:为了发展经济,为了完成领导交派的任务。

李克军抱怨,很多时候人们总是说基层的县委书记是“歪嘴和尚念经”,中央的经是好的,只是执行的时候被基层给搞坏了。但人们不知道的是,在抓落实过程中,经常遇到大原则与工作任务相悖、大政策与具体政策相左、政策互相打架等情况。而县委书记是全县大大小小所有事务的“第一责任人”,既然必须担负起这个责任,而当两种要求同时摆在面前的时候,怎么办,能不能办成事,考验的就是地方官的能力。

“我能当得起这个官,我就有当得起的办法。”李克军虽然有些无奈,但语气铿锵。

最常见的办法是“两手抓”。

以城镇改造为例,一方面上级领导明确给县委书记们制定目标,如今年要改造多少面积的棚户区,建起多少栋居民楼,让多少户住上新房。数字、指标、考核如一座座大山向县委书记压过来。另一方面,他还要撑着笑容反复重复领导的另一个要求:不准非法拆迁、暴力拆迁,要耐心工作。

那么问题来了,既要在几个月内完成改造任务,又要温声细语地劝说拆迁户签订协议,令所有人满意。县委书记们陷入两难,因为此二者几乎难以共存,当面临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矛盾时,县委书记需要作出选择。

多数县委书记在权衡利弊后,内心的天平会向前者倾斜。但这并不意味着县委书记是黑心到牺牲百姓的利益,只为让上级满意。在多数城建和拆迁的故事中,如果可能的话,县委书记还是愿意用正确、科学的方式与拆迁户商定补偿协议,但面临有些在他们看来冥顽不化的钉子户时,想到紧迫的任务时间和巨大的考核压力,县委书记也不会拒绝使用一些“非常规手段”,如高价收买钉子户,默许开发商采取断电、砸玻璃等手段。

一手明,一手暗。

县委书记们为了完成任务,各出奇招。李克军在书中举了一个很有趣的例子:某县在城镇改造中,一个饭店老板漫天要价,拒不拆迁。县委书记经过调查,得知县直机关很多单位经常到这里吃喝,于是便命令纪检委拿着摄像机,守候在饭店门前,饭店立刻冷清下来。一周之后,饭店老板主动找到动迁单位,协商补偿事宜。

这些剑走偏锋的招法,有的合理合法,有的与法治精神相悖,有的游走于法律政策的边缘,有的带有实用主义色彩。其结果也具有双重性:既能化解一些工作中的难题,获得一定的治理效果,也可能带来某些后遗症,如拆迁户被强拆要上访,民意不满。

而除了民意的考验外,干部们也在观察,“能不能有招”是县委书记能力的重要体现之一。

上级讲话传达精神,要指导城镇建设,底下的县委书记听着,在心里摇摇头。回到县里开会,却说了与上级领导同样的一番话,下面的干部也是平静地听着,眼中的洞悉一闪而过。散会后,县委书记带着建设局长,亲自去拆迁现场转了一圈。回到单位,局长趁机说:书记你说得好,但是我们现在遇到个问题,有其中50户要这些赔偿,我一算账咱们的钱不够啊。而且你给他多补助,别人该上访了。书记,你说咋办吧?

局长双手一摊,眼盯着书记不放。这种情况,县委书记通常有两种表现,一是低下头,和局长认真讨论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二是茶水一端,跟局长摆摆手说:这事儿你就这么办就是了,你就给我整。

一个东北话中的“整”字,道尽了官场中的万般人心,玲珑七窍。

李克军说,多数情况下,面对第二种情况中领导的反应,局长依旧镇定,因为他知道书记虽然这么说,但肯定有办法。而面对局长的叫苦,书记也心知肚明,局长这是在哭着要糖吃,大家心照不宣。

然而,也有县委书记把事情推给局长是心里真的没招,于是故作强硬。一两次之后,下面的干部就会觉得这样的人只会瞎横,没有真本事。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市里可以传达精神,县这一级是做事的。而中国当前的问题是,书面过严,执行过宽,所以执行中的尺度都由主政的地方官掌握。

李克军认为,每个县委书记在灵活变通的工作方式中,都需要找好自己的“损益平衡点”,权衡各方面的成本和收益。他指出,国外公共选择理论中的“理性经济人”假设,同样适用于中国的县域政治研究。

在阿城市担任市委书记期间,有个企业要在当地投资五六个亿建一座水泥厂。按照惯例,土地出让金可以免一半,税收可以照顾。但是该企业在利用当地的矿产资源时,竟然要求免去资产占用税费。

李克军几经考虑,最后决定拒绝其要求,他认为,财政的钱过几年或许可以回本,但是矿产资源涉及子孙后代,无论如何不能开这个口子。最后,该企业去了临县投资建厂,临县的GDP由此增加,但李克军并不后悔。

他认为,每个县委书记都会在心里算一笔账。如果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发展,在吸引外商投资上就会失去竞争力,地方政府没有项目,于是GDP和财政收入有限,不仅影响个人政绩,也使整个县的经济运转难以为继。但如果只顾眼前利益和任上政绩,一味急切地发展经济,完全无视科学发展观,则会危害后代。每一个选择都是主政理念和客观现实的较量。

政绩

作为一名官员,最重要的客观现实之一,就是能否出政绩。

年年排名,政绩考核上大榜。评分有三档,每档有排名。人有脸,树有皮,就算县委书记不在乎个人的政绩和声望,也不能让整个县领导班子跟着他遭殃。

李克军坦承,没有人会完全不在乎政绩,每个人都曾或多或少地为了政绩而妥协。县委书记也是人,是人就有欲望,有追求,有社会关系。而政绩就像一张大网,把所有这些都牢牢圈在其中。

李克军在书中记录了一位县委书记的话:“上级领导总教育我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还总让我们把官位看淡些。但是,实际上的政绩评价标准和用人导向,就是看谁能把经济指标搞上去,谁能把城市建设得更漂亮,这种状况不改变,那些动听的说教恐怕连宣传者自己都不会相信。”

他认为,这个县委书记道出了“政绩饥渴症”的症结所在。

在李克军看来,“政绩饥渴症”的病源之一,就是以经济指标为中心的政绩评价及干部选任制度。简言之,经济指标定乾坤。

虽然近年来中央有关部门反复强调建立适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绩考核体系,各地都增加了节能减排、社会发展、民生民意等方面的考评指标和考评权重,但因为这些指标难以量化,无法测度,其最终分数在政绩考核中拉不开档次,因此收效甚微,主要的衡量指标依然是经济数据。

2007年,李克军考察中部F省的县乡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方案及考评结果发现,该省某市,对所属的县(市、区)考评确定了31项指标,分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社会评价三大类。考评结果是:经济发展部分,最高得分为与最低得分相差22.45分;社会发展部分,6个参评单位均为满分,差距为0;社会评价部分,最高得分与最低得分只相差3.1分。

而考虑到经济指标在考核中的重要性,聪明的基层干部们有动力对这些经济数据进行“技术处理”,即编造和调整。以最难以操作的财政收入为例,虽然财政账目无法编造,但县委书记可以让企业提前缴纳来年第一季度的税收,以这种方式增加当年的财政收入,而这笔钱会在随后被返还给企业,不会影响其正常运行。

再如农民总收入这项指标,每年都会由统计局和农委商定后进行适当的调整。如果某年粮价高,农民收入增长很容易突破20%,但如果严格上报这一增长率,就很难保证下一年的增长率一定高于20%,从长远考虑,上报的数据会被适当减小。

或者如果某年受灾,粮食产量降低,实际的收入是负增长,远低于年初定下的10%的目标,于是统计局和农委开始琢磨,既不能按实报,也不能报10%,当地的受灾情况上面心知肚明,看到这么高的指标也不会信,最终县委书记一拍板,就定7%吧!行,就报7%。

“中国的统计数字就是个迷。”李克军坦言。他回忆起任巡视专员期间,有一次到基层调查某乡的工业增加值和乡镇企业增加值,他发现约30%的数据都有水分。当地的统计部门人员直接对李说:“我们乡数字太高,要压的时候,上面统计部门和发改委说不行,你都这么压下去,咱们受不了。”

李克军本人也对此深有体会,事实上,他自己就在给数据“挤水”过程中遭遇来自上下级的层层阻力。2002年,李克军调任阿城市(县级市)任市委书记。此前,阿城市的工业一直是全省龙头,县的综合实力也排全省第一。不凑巧的是,李克军上任那一年,正赶上当地国企的发展进入萧条阶段。有一次,他请当地的工业龙头企业老总吃饭,期间,老总跟市委书记交了底,承认去年交税1亿,今年却只有能力交1000万元,李克军于是跟老总反复沟通,也说了自己的底线,3000万。

最终,当年的税收数据是3000万。第二年的经济指标考核排名,阿城市果然被另一个县超越。一系列的连锁反应随之而来,朋友跟李克军说领导对他不满意,领导打电话批评他政绩不突出,媒体高举着“龙江第一县衰败”的醒目标题蜂拥而至,李克军感到十分无奈,压力巨大。有朋友私底下劝他说数字太低了得想办法。李克军回复说没办法,这个很低的数字也比实际要高了。

“政绩饥渴症”的病源之二,是财政分灶吃饭和财政收入过度向上集中的体制,迫使“县官”们不得不千方百计甚至不择手段地抓政府收入。

李克军回忆,在他担任延寿县县委书记的上世纪90年代,由于国家转移支付少,县级财政基本自收自支,因此如果不努力增加税收,连干部的工资都开不起,只能寅吃卯粮。在那个年代,追求政绩更多是为了存活。

2003年取消农业税后,国家的转移支付逐年加大,近几年,县财政收入年均支出甚至可以达到收入的十倍,工资不再成为问题。县里的工作重心转向如何充分利用这些资金解决更多的民生问题。

李克军很高兴看到这种变化,“那时候抓钱是为了饱与暖,现在是为了县里的日子过得好一点,给老百姓办的实事多一点,自己的工作也方便一点。”

然而,虽然目的和初衷有所变化,县官抓钱的模式却依然没变,财政包干制和政绩考核制的双重压力更是一如既往,其直接后果是疯狂的招商引资和“跑要资金”,以及众多的面子工程。

“以招商论政绩,以项目论英雄。”这是县委书记最喜欢在招商引资会议上讲的一句话,既听起来朗朗上口,又颇有气势。

做了八年半县(市)委书记的李克军非常熟悉这套话语体系,喜欢用四六字,好排比,擅铺垫,营造惊人气势。

如某县委书记说,全县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发展第一、项目为大”的思想,必须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天字号工程” “一号工程”,全力加以推进和落实。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除了按县里的规定给予物质奖励以外,还要让引进项目的功臣既发财又当官,名利双收。各单位在岗人员,凡引进3000万元以上大项目的,经考察可以破格使用,一般人员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提拔为正科级干部,正科级干部给予重用。对引进5000万元,特别是亿元几十亿元大项目的,可“一事一议”研究奖励政策,安排住房、子女上学就业、家属调转工作等一切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都可以考虑,都可以研究,都能够办到,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要求。

最后,他补充道:“在项目面前,一切皆有可能。”

的确是一切皆有可能。除了招商引资以外,为了获得国家专项项目资金,F县的县委书记甚至自发地总结出一套“跑要宝典”。他说,为了争到资金,要练就“千里眼” “鹦鹉嘴” “兔子腿”:坐在县城看到京城,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善于陈述理由、游说各方,用独特的语言感动“上帝”;不断地奔波跑动,靠辛勤和汗水打通各个关节。有时候,为了找到起决定性作用的“真神”,需要拜访若干介绍人或接洽人;有时候,需要在中央、省、市三级业务部门多次往返沟通;有时候,在项目遭到否定以后,仍然不能灰心,或寻找新的依据,或挖掘新的关系,重新上报争取。

为了招商引资和“跑要资金”,县官们各出奇招,而在迫于考核现实而做出的应对检查的种种举措中,面子工程的花样也是年年翻新。

在黑龙江各县乡,每年最典型的面子工程是秋天翻地。最典型的面子工程是秋翻地。

某省是产粮大省,重视粮食生产,要求农民精耕细作。事实上,秋天翻地的确便于来年春耕时抢先抓早、抢先播种,有利粮食增产,于是每年省市领导都要下县乡视察秋翻地,每年定指标,翻地面积约占各县的三分之一。然而,农民则认为,翻地不需要年年翻,三年翻一次较合适。并且每年农民要根据粮价高低来调整他的生产行为。农民会自己算一笔经济账,每翻地一亩要20-30元,还有机耕费、油料费,今年秋天就要支出这笔钱,增产的粮食要明年秋天才能见效,如果粮价低,翻地就不划算;粮价高,则要衡量成本收益,反复考量。

可是领导并不这么想。他们认为,翻地可以实实在在地体现出粮食增产的实际措施在落实。于是行政指令下达到各县乡,领导年年开车视察。基层干部为了应付检查,不得不在每年确定了领导开车视察的路线后,把其途经之路两侧的地再翻一次,造成的后果是路边的地几乎年年翻,不仅因为翻地过于频繁而无益于产量增长,而且上级不给经费,农民不愿自掏腰包,翻地的钱只能县乡自支。每年,乡里至少要支出二三十万元用于翻地,乡里如果没钱就村里先垫,村级债务继续增加。翻地过后,土壤呈深色,下车看到一片黑,领导心里乐开花,基层的干部和农民则怨声载道。

除了下来视察,领导还会时不时组织基层干部进行“拉练” “过堂”。省长领着各市长,市长领着各县长,县长带着二十几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拉车到各县市参观学习,通用说法是现场参观,现场督战。让各级干部一起去基层监督检查。

李克军说,“拉练”本来是部队军训时用的词儿,“过堂”是指古时审讯犯人,用这两个词形容这种上级对下级的高压紧逼的状态,倒也形象。

老百姓对其更形象的说法是:地不翻脸翻,茬子不倒人倒。

李克军坦承,自己当书记时,也干过一些类似的事,有的是为了应付检查,不得已为之,有的是“为民做主”的旧观念和热衷于生产指挥的传统领导方式作祟。比如,发展烤烟、亚麻、果树,玉米双行种植,秋翻地,等等。甚至有时还利用电视曝光的办法给基层施加压力:“干得好要上电视介绍经验,干得不好要自我反省,说要继续努力!”

“人人抱怨面子工程,人人又得用面子工程应付上级的面子工程,同时又向下施压,迫使下级也在搞面子工程。”

在这个意义上,县委书记既是社会矛盾的制造者,也是社会矛盾的受害者。

关系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这是官场流行的一个人尽皆知的段子。李克军说,这两句话,揭示出整个中国官场最浅显的一个道理:人情大于一切。

他指出,关系理论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为公,即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或解决民生问题的关系。一是为私,对个人升迁有利的关系。在现实中,关系的建立需要长期的积累和经营,并且很难截然区分为公为私。

以“跑要资金”为例,感情沟通是“跑要”技巧的核心。在上级部门掌控资金的现实条件下,感情到位,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可以经过变通,达到投资“标准”;感情不到位,条件再充分,也争不到项目,因为具备充分条件的单位有很多,给谁都符合政策。

一位经常跑省进京的县委书记对李克军说:“和管项目的官员交朋友,要像‘浇花’一样,交(浇)就交(浇)透,不能半湿半干。要成为好‘哥们’。不但找到他,他要全力帮咱们办事,没找他的时候,如果有适合的项目,他要想着咱们,给咱们打电话,通知咱们赶紧把报告送上去。”

因为关系经营的重要性,即使是再自诩清高的县委书记也需要遵循一些官场“潜规则”。例如,如果省级财政、发改委、组织部、纪检委等实权部门的领导来访,即使登门的只是一个处长,县委书记和县长必须一起出面接待。如果是省级非实权部门,可能就不那么重视了。

并且,在一些人的眼中,县级官员领导能力强不强,就看上下左右的关系能不能打得通。比如换届提拔,如果A县同时提拔了四个干部,B县仅提拔了一人,A县官员就会觉得,跟着A县的县委书记干有前途,他说话有威力,可以让底下的人副职变正职。而B县人就会看着A县人眼馋,暗恨自己县的书记不争气。还有跑要资金,如果哪个县的部门官员凭着县委书记的名号到市里有关部门就可以顺利获取资金,拿到项目,县里的干部就会把书记当大爷一样供起来。

“提干部,能要钱,就这两手,哪怕剩下什么都办不了,在别人眼里就是个好书记。反过来说,如果关系跑不明白,再有工作能力的人,在下属眼里也不一定是个好书记。”

当然,如果自身不擅长经营关系,就需要借助上面或下面的力量。李克军说,自己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在延寿县和阿城市担任县委书记期间,县(市)长项目运作的能力都比较强,于是他就支持他们“跑”,偶尔出于尊重的目的,他也会亲自出面,和县长一起去北京“跑”一趟关系。“这些虽然我不擅长,但这么多年下来,肯定也懂。”

也正是因为中国是典型的人情社会,只要在一个圈子里,就必须遵守它的“游戏规则”,而那些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常会遭到别人的非议和挤兑,甚至有时会影响工作的开展。

陕西省蒲城县原县委书记王绪刚曾试图抗拒官场上通行的“游戏规则”,不送礼、不收礼,春节在自家的门上贴上对联:“不收拜年礼从我做起,不送贺岁物请你带头”,横批是“同倡新风”,随后为了躲避送礼,举家去兰州亲戚家过年。然而这样做,有很多人说他没有人情味,有人说他假正经,甚至有干部说清水不养鱼,这样的书记不会团结人,干不出啥大事。

1999年11月的一天,王绪刚到宝鸡出差,途中发生车祸,肋骨多处骨折,住院期间,100多位蒲城县的干部群众前来看望送礼,除了鲜花、礼品外,送钱的也不少,都是县里的干部,少则三五百,多则三五千。有的将钱放在信封里,有的用报纸包着,或塞在枕头下、或压在褥子底扭身就走。王绪刚让陪护的家人一一登记清点,出院后将钱逐一退还。

随后,有人说他不给人面子,把蒲城干部的感情推远了;有的说这是沽名钓誉;还有人说,他这么做,其他领导还敢不敢生病住院?后来,在基层干部中进行的民意测验显示,王绪刚得分很低,在县级领导中排名靠后。

李克军认为,像王绪刚这样的县委书记在现实中占极少数,他很欣赏王的坚持和正气,但也坦承,自己不会像他如此行事。

据李克军考察,在实际生活中,大部分县委书记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奉行中庸之道,即对待礼金和礼品,既不全收,也不全退。多数县委书记对用金钱行贿和送礼的,一般都保持警惕,轻易不肯收受;但对送衣物、烟酒茶、保健品、土特产等物品的,能推便推,推不掉的就收下。

而退钱更是一门学问,如何在退钱的同时尽量不得罪人,是每个县委书记需要自己摸索的处世之道。一位县委书记向李克军介绍了他退钱的特殊办法:通常,先要尽量陈说厉害,让送钱的人自己取回。实在不来取的,就起草个通用函,上边写着:对你于×月×日所做的“表示”,我很理解,也很感谢,但礼太重了,现退给你。今后,各方面都会对你尽力给予关照。

这个函件打印好后,再将对方的名字写在前头。将要退回的钱款和函件一同装到一个文件袋里,用旧报纸或文件填满,封好后写上“将此材料退给×××”。然后和秘书说,这是×××送阅的材料,让他取回。这样安排,一是让送钱人看到,不只把他的钱退了,还有很多人都是同样对待;二是让他感觉到重视他的声誉,为他的送礼甚至行贿行为做了遮掩。

无奈

当被问及做了八年半县(市)委书记,最无奈的是什么时,李克军感慨,有时候很难妥善处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之间的矛盾,而做出任何选择都意味着牺牲。

2003年,省里要求拓宽301国道两旁的景观绿化带,需要占用阿城市境内部分良田,给农民的补偿款,除了挪用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影响生态建设以外,市财政还要连续八年拿出一百来万补贴。而实际上,那段路修建时候,已经按规划留出了足够的绿化带。对这件得不偿失的事,市常务会上,有的同志觉得,“上级让我们干,我们没办法。”

于是,经过开会讨论,李克军根据大家的意见,确认了几条注意事项:第一,不能强迫农民,要做好工作。第二,拿退耕还林的钱补给农民,虽然其生态保护功能被削弱,但上级有要求,只能这样变通。第三,本市绝对不补贴。

为了不损害维护全市的公共利益,李克军决定顶住压力“抗上”。事实上,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在市里不愿意补贴的情况下,征地补偿款绝对凑不够,这三条其实是在向省里传递一种态度,简单来说,要想办成事,需要上级增加补贴。

最终,省里就此项目对阿城市增加了补贴,国道的绿化带顺利拓宽。

李克军有自己的一套为官之道和行为准则,如果上级的指令或要求对公共利益影响不大,他就选择对上负责;如果影响很大,就宁可与上面对抗,也要尽可能维护住公共利益,对下负责。

谈起这次“抗上”的行为,李克军说:“聊以自慰的是,我没强迫农民征地。我市里没拿补贴。没有更多损害市里和农民的利益。尴尬、无奈的是毕竟把退耕还林的指标挪到了平原区。本来应该退耕还林保护生态,现在却变成了具有面子工程色彩的绿化带拓宽项目。”

牺牲哪一方面都很无奈,但有的时候也是不得已为之。

在阿城期间,李克军还有一次“抗上”。

2002年,有两家滑雪场开发商分别带着上级两个领导的批示信来到阿城市政府,要求在某高速路段的迎面建造滑雪场。在咨询了林业部门和环保部门后,李克军了解到,上述高速路段不适合建造滑雪场,会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

然而,对于这个既能拉动当地旅游业,又有上面打了招呼的项目,李克军却无法直接拒绝。“狡黠”的李克军决定“牌走正张”,该不该建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和专家说了算。李克军请哈尔滨市旅游局主持了一个第三方专家认证会,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专家论证。论证的结果虽然赞同建设,但要求辅以生态保护的相应措施,并且需要实现上交足额的保证金。结果,两家有点背景的开发商因为拒绝交保证金而失去项目,另一家开发商交了保证金,拿到了项目。

2012年夏天,《县委书记们的主政谋略》一书完稿。李克军先后联系了七八家出版社和一个北京某传媒公司商讨出版事宜,均被以内容太敏感而拒。最终,广东人民出版社同意出版,这时,已经过了两年半。

“当县委书记,本事少的愁死,胆子小的吓死,心胸窄的憋死,脾气暴的气死,想不开的冤死,身体差的累死。”李克军说。这才是他眼中县委书记的真实写照。

(作者:霍思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