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通报多起违法典型案例!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报了多起
关于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为全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实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现将全市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部分违法案例予以通报。
2024年6月3日,西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西塞山区某车行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10辆“爱玛”牌电动自行车改装了鞍座、加装了尾箱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涉嫌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西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对10辆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封扣押,将相关证据移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立案处罚,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之中。2024年5月30日,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冶市某电动车车行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6辆“小刀”牌电动自行车改装了鞍座、加装了尾箱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涉嫌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对上述6辆小刀牌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扣押,并依法对该车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之中。3.下陆区某摩托车修理部销售擅自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案2024年5月29日,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下陆区某摩托车修理部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3台“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99Z、TDT129Z,生产单位: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外观结构与产品合格证中规定的性能参数不相符,执法人员当场查封涉嫌违法的车辆,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依法查处,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之中。4.下陆区某摩托车修理店销售擅自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案2024年5月29日,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下陆区某摩托车修理店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1台“台铃”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77052,生产单位:台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观结构与产品合格证中规定的性能参数不相符,执法人员当场查封涉嫌违法的车辆,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依法查处,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之中。5、阳新县某电动车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2024年5月9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阳新县某电动车商行开展专项检查时,对该车行在售的“五星钻豹”牌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进行测量,发现型号为TDF842Z、TDT579Z、TDT605Z的3台电动自行车鞍座实测长度分别为572mm、569mm、591mm,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6.1.5b项“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的规定。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12元,罚款9688元,合计罚没款10000元。2024年5月7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阳新县某车行开展专项检查时,对该车行在售的“绿源”牌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进行测量,发现型号为TDT24010Z、TDT22079Z的3台电动自行车鞍座实测长度分别为560mm、572mm,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6.1.5b项“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的规定。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14880元,合计罚没款15000元。2024年4月1日,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黄石港区某电动车行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1台“立马”牌电动自行车改装了鞍座、蓄电池,并加装了尾箱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该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查封涉嫌违法的车辆,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立案处罚,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之中。8.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某车行销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案2024年3月5日,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某车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品牌:雅迪,型号:TDT2956Z)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检验,该车“整车质量”不符合GB17761-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该经营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将案件线索移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立案处罚,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之中。在此,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等经营者,合规经营,不得销售非法改装、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将电动自行车整车与蓄电池拆分销售;对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进行查处,并持续开展整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切勿购置无正规经营场所、整车及蓄电池等关键附件结构性能与随车产品合格证不符、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自觉抵制非法改装行为,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如发现身边存在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线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共同消除身边安全隐患。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