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拒收现金违法,这股歪风当刹

去年10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近日,人民银行对多起拒收人民币现金典型案例予以公示。2024年1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对7家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经济处罚,最高罚款金额为5.5万元。

从被处罚的这7家拒收人民币现金单位看,涵盖了邮政、房地产、餐饮、保险等多个行业,可见覆盖面很广。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将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依法维权。

近年来,人民银行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而处罚违法违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就是依法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的有力之举。

众所周知,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深入开展整治拒收现金、深化货金保卫改革创新、加强钱币市场管理引导、保障现金供应、提升现金服务与管理水平、整治拒收现金等,一直是人民银行的重点工作。而“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无疑是放了一个明确信号,表明人民银行整治拒收现金的决心和信心。

众所周知,近年来随着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工具的广泛使用,很多人已经习惯拿着智能手机就“走遍天下”,消费无阻,不少人还还把这种第三方支付方式,当作一种时髦甚至“现代化”的标志。一些商家出于“省事”,明里暗里拒绝现金支付,这给不少持现金消费的人造成了很大的消费障碍,也是违法行为。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都明确规定拒收人民币属于违法。总之,拒收现金违法,这股歪风当刹。事实上,扎实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有序扩大试点范围与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并不矛盾。服务方不能简单转嫁自己的服务成本,这不仅需要舆论引导,更需要靠法律纠偏,由此才能让“拒收现金违法”更加深入人心,以减少拒收行为发生。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