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2024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为切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2024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包括全省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大型水闸、主要蓄滞洪区、大型排涝泵站、五大湖泊及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具体如下:


一、全省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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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省大江大河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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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省大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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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省大型水闸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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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全省主要蓄滞洪区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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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全省大型排涝泵站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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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大湖泊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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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全省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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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责任人如有变动,原则上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替补,并报省防指备案。


省防指强调,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落实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制,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防指命令指示,全力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决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落实,构筑防汛抗洪、抗旱保水的坚固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来源:湖北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