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城区出租车!黄石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

从市交通运输局传来消息

该局拟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黄石城区

巡游出租车经营权管理的通知》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公告提出

车辆实际出资人可自主选择车型

城区巡游车所有人

可自主选择保险机构投保


随着出租行业深化改革,《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制度修订完善,我市2019年印发的《黄石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第六轮经营权授予实施方案》部分内容存在一定局限性,为进一步规范黄石城区巡游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起草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黄石城区巡游出租车经营权管理的通知》。




关于巡游出租车车型管理

根据巡游车相关管理要求,在符合巡游出租车车辆技术条件的前提下,车辆实际出资人在更新巡游出租车车型时可自主选择,鼓励使用新能源车型。


关于巡游出租车车辆保险

为提升行业抗风险能力,保障乘客合法权益,黄石城区巡游车应当投保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按照保险合同自愿订立原则,城区巡游车所有人自主选择保险机构投保。


关于车辆服务保障金管理

巡游车企业在向车辆承包人收取安全(服务)保证金时,要平等协商,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不得以合资、借款、提前收取承包费等名义,变相向车辆承包人收取除车辆承包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2019年印发的《方案》

与本通知不一致的

按照本通知执行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

提出意见和建议

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征求意见时间

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相关意见,并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

hssjtysjysglk@163.com.

2.邮寄通讯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洋浦南路2号,黄石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编码:435003(信函方式反馈,请在信封上注明“巡游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字样)。

联系人:丁有才 联系方式:0714-6224167





来源:黄石发布



(作者:黄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