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黄石市开展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湖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黄石市开展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2月1号,督察进驻动员会在黄石召开,督察组组长周汉奎,副组长罗忆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讲话,市委书记郄英才作督察进驻动员,市委副书记、市长吴之凌主持会议。

周汉奎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制度性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我省深入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行动,是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抓好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督察组和黄石市要密切配合,坚决扛起生态环保督察政治责任,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本次督察,高效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确保督察取得预期效果。

周汉奎强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督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及履职尽责情况;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省级督察反馈问题、省委巡视交办问题、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反馈问题等整改情况;聚焦流域综合治理、守住流域安全底线情况和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罗忆强调,督察期间要认真做好督察协调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协调配合,并就督察组严格执行督察纪律、接受监督等进行表态。

郄英才表示,此次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既是对黄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也是推动黄石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的一次重要推手。全市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环保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把主动接受和配合环保督察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坚决服从省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的工作要求和有关安排。要严守纪律,坚决配合环保督察,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确保督察组能察到实情、督到关键,真正帮助黄石进一步找准找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立行立改,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做到全面整改、不打折扣,加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决压实责任、较真碰硬,确保反馈问题清仓见底。要加强领导,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为督察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要统筹兼顾,强化督察成果运用,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流域综合治理、污染防治、绿色低碳转型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黄石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湖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黄石市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有关领导同志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了会议。

根据安排,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时间为20天,从12月1号到12月20号。进驻期间,开设了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的电话、邮箱。受理举报电话:0714-6351366,邮政信箱:黄石市A011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湖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