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护我市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资源安全,共同营造和谐美丽的自然环境,20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征集破坏自然资源犯罪线索的公告》,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线索,形成全民参与、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通告中,黄石公安机关对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重点予以了明确说明。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耕地)、破坏自然保护地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的;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盗窃、故意毁坏古树名木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活动的;在鸟类栖息繁衍地和候鸟迁飞通道等重点区域,非法猎捕鸟类等非法狩猎犯罪的或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特别是使用地弓、猎夹、电击、网捕等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及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
公告强调,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罚。
为了畅通举报渠道,黄石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情况、提供线索,可采取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举报箱和来人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电话:110、0714-62053312;微信举报:“平安黄石”微信公众号留言;举报邮箱:735425857@qq.com;举报信邮寄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迎宾大道38号(黄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收)邮编:435000。同时,黄石公安机关敦促相关涉案人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对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