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 助力社会基层治理

“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我感触很深,既是对自己的再教育,也是对社会贡献微薄力量。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做个好公民......”近日,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陈某某西塞山区某社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感慨道。

陈某某是西塞山区检察院督促拟不起诉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一个典型代表。此次该院共对13名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监督,共同参加文明劝导、环境卫生整治、治安巡逻、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服务,教育转化效果明显。

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今年8月22日,黄石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市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部署会。对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意愿和能力,拟依法做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犯罪嫌疑人,组织参加文明劝导、交通秩序引导、环境卫生整治、治安巡逻、社区服务、老弱病残扶助等社会公益服务。规定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接受监督和记录《社会公益志愿服务计时、计量表》,并在一个月内完成;服务时长不低于30个小时并对社会公益服务的效果进行监督评分。对犯罪嫌疑人社会公益服务合格,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未按照要求完成社会公益服务或者社会公益服务不合格的,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推行“拟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帮助犯罪嫌疑人真心悔悟,用实际行动修补破坏的社会关系,将犯罪嫌疑人变为社会治理的参与人,进一步创新检察机关办案模式,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

通讯员 张瑾

责任编辑  梅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