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中共黄石港区委巡察组将于2023年9月21日开始对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群团工作部(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开展巡察,时间2个月左右。
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有关要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聚集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信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接访地点:巡察组信访接待室(湖滨大道146)
群众举报电话:6537919
举报邮箱:hsgqxc@163.com
信访受理于2023年11月14日17:30截止
中共黄石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