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该局要求全市相关企业做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公告牌公开工作。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通知》《黄石市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工作方案》《黄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目前已做好“黄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公告牌”(以下简称“公告牌”)内容及样式模板,并要求全市各地做好公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公告牌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生态环境分局(专班)要在“公告牌”模板中添加完善属地生态环境分局(专班)联系电话、属地生态环境分局(专班)信访接待地址等关键信息。各分局(专班)要在辖区内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所在所在社区(村)、村组宣传橱窗等醒目位置公开“公告牌”。并督促辖区内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厂区大门口、办公楼、职工食堂、宿舍等人流量大的醒目位置公开“公告牌”。
同时,我市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全社会宣传普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相关内容,让更多人参与到生态环保监督中来。市生态环境局通过该局官网和“生态黄石”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了我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及《黄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等内容,明确根据所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给予举报人不同档次的奖励,最高可给予举报人10万元奖励。今年上半年,我市已审核通过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6起,5人获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