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 “公益清算”助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为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净化市场环境,近日,西塞山区法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出台《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从筛查机制、申请启动、审理清算、注销登记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推动 “僵尸”企业有序退市。双方就《实施意见》开展座谈会。

 会上,西塞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钧就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双方围绕完善工作机制、畅通沟通渠道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

 根据《实施意见》精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备选库,并及时向法院提供备选企业名单;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启动强制清算程序;法院依法裁定终结强制清算或破产程序的,清算组管理人可向区企业的登记机关(含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截至目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区法院递交了首批40家经营异常市场主体备选库名单,并向区法院申请对其中1家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进行强制清算,区法院已裁定受理了此案。

 下一步,西塞山区法院将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继续加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同联动,建立经营异常企业退出名录,打通市场主体退出过程中的难点、堵点,依法推动“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构建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为释放生产要素、激发市场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讯员 董克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