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人 这份消费提醒请收好!事关你的孩子

暑假将至,各种校外培训机构正在抢抓商机,宣传名目多样的补习班。为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25日,黄石市教育局、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注意查验办学许可,坚持使用监管平台,积极保护自身权益。

要选择合规机构。正确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迷信、不盲从。确有需要的消费者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等正规渠道了解、选择合规校外培训机构,合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具有办学许可证。线下报名交费时,要注意核对实际培训地址、培训内容是否与办学许可证上注明的一致。无办学许可证开展校外培训或者在未经审批的地址开展校外培训的,均属于违规培训,场地、设施、安全缺乏保障,卫生防疫条件难达标,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预付培训费没有纳入监管账户,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侵害。

要配合好资金监管。确有需要的消费者应主动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挑机构、选课程、交费用,只有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交纳的预付培训费才能进入监管账户,实现资金监管,确保消费者的预付费不被机构挪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消费者要主动配合做好预付培训费资金监管工作,警惕是否存在超时段、超限额收费、价格欺诈,是否明码实价等问题,共同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留存消费凭证。在进行校外培训消费时,消费者应主动要求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索要加盖校外培训机构公章的收费凭证,同时要注意确认收费凭证与培训合同、机构证照名称一致,避免发生退费纠纷后的维权难问题。

拒绝虚假宣传。教育部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为了博人眼球、吸引客源,宣称聘请了出题老师开班培训,夸大培训效果,作出虚假承诺,借此收取高额培训费。广大消费者要擦亮眼睛,避免上当受骗。

在校外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的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如果遇到合法权益受损问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与机构协商和解不成功的情况下,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也可及时向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 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