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湖高新区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2023年5月至12月底,大冶湖高新区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请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发现下列问题及时举报。

一、举报范围

(一)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

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和规划许可、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监管、规费收取、安全生产、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环节,以说情打招呼、站台背书、授意暗示等方式,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等问题。

(二)公职人员失职失责方面的问题

主管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履行职责不到位,管辖范围内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三包一挂”多发频发以及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等造成人身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三)市场主体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方面的问题

相关市场主体以请客送礼、行贿等方式,腐蚀围猎国家公职人员,不正当竞争承揽工程、规避监管、虚报或擅自增加工程量,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

(四)其他依法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从业管理规定方面的问题

工程建设中,评标专家等依法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在招标评标、质量检测、造价审计等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内外勾结、跑风漏气、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损害国家利益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来信请寄:大冶湖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邮编:435100)

(二)来访请到:大冶市总部经济中心5区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信访接待办公室

(三)举报电话: 0714—8763170

来源 |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