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黄打非”办通报“净网”“护苗”行动典型案件
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2022年上半年,各地“扫黄打非”部门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高压态势,通过查办案件推动“净网”“护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国查处各类“扫黄打非”案件5200余起,其中刑事案件850余起。
全国“扫黄打非”办20日公布一批典型案件——
涉网络传“黄”贩“黄”类案件:
江苏盐城“Huluwa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今年2月,盐城市建湖县公安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其中包括网络淫秽表演主播21人,扣押违法所得1000余万元。经查,2020年1月以来,该犯罪团伙运营“葫芦娃”等淫秽视频平台,聚合“Huluwa”“肥猫影视”等5个子平台,涉案金额1.2亿元。
安徽铜陵“1·26”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今年2月,铜陵市公安局铜官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查获存放淫秽视频的U盘1300余个、淫秽视频10万余部。经查,2021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邬某购买VPN在境外淫秽色情网站下载淫秽视频5万余部,与同伙将其存储于U盘内,通过电商平台网店以售卖U盘名义非法牟利,累计出售淫秽视频51万余部,非法获利15万余元。
浙江金华“2·12”传播淫秽物品、侵犯著作权案。今年2月,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查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和侵犯著作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经查,2018年以来,以杜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租赁境外服务器搭建“天空”等5个盗版影视资源站、“花椒”“桃色”等10个色情影视资源站,为下游4000余个非法影视网站提供资源,通过在视频中植入境外赌博网站广告牟利。涉案资源网站存储盗版影视剧视频6万余部、淫秽视频9万余部,总容量2200TB。
湖北襄阳司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今年2月,襄阳市南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扣押涉案电脑10台、手机6部,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经查,2021年11月以来,司某某等人搭建“XX服务站”,以出售网络游戏虚拟商品的方式为11个淫秽游戏网站提供代收费服务,涉案金额2100余万元,非法获利130余万元。
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类案件:
浙江台州涉未成年人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今年3月,台州市温岭公安机关查获一起涉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今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等人从谭某某、项某某处大量购买淫秽视频,进而销售给王某某、颜某某等。王某某等人再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销售传播,主要售卖对象为未成年人,涉及淫秽视频2000余部,涉案金额10万余元。
广东东莞吴某某等人涉嫌侵犯著作权案。今年上半年,东莞市“扫黄打非”部门查处一起制售盗版外文童书案。经查,2020年以来,吴某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将一些进口儿童培训教材扫描为电子版,委托印刷厂印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牟利1000万余元。
北京某漫画App提供宣扬禁止性内容案。今年3月,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中发现,某网络科技公司运营的“漫画”App首页画面低俗,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经查,该漫画App于今年1月上线,提供的18部漫画作品中均含有宣扬淫秽色情的内容,并通过广告进行牟利。
江西上饶某公司违规提供未成年人网游服务案。今年1月底,上饶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对某网络公司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案作出处罚,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该公司及主管人员分别罚款10万元、1万元。经查,该公司运营网络游戏时,未针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设置相应的消费管理功能,运营期间共有多名未成年人注册,其中有一名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充值。执法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行政立案查处。
福建福州某网络游戏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案。今年4月,根据巡查发现线索,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查处某游戏网站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案件,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经查,吴某某开设某款网络游戏网站,向公众提供游戏客户端,并接受用户充值,游戏登录、注册均无需使用身份证信息实名注册即可游玩并任意充值。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
天津某公司未针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服务设置相应时间管理功能案。今年3月,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涉案公司和主管人员分别罚款10万元、1万元,并对其进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经查,该公司运营网站提供某款网络游戏服务,未针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服务设置相应时间管理功能,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
来源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