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转他人微信资金被拘 警方提醒:小心你的微信钱包

云上黄石报道(通讯员 张思)4月19日,黄石市公安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太子派出所抓获盗窃违法行为人黄某(男,40岁,阳新县人),破获利用微信盗窃财物案1起。

4月3日,该所接到在太子镇某小型工厂工作的李某(男,67岁,黄石市人)的报案,称其微信账户里的钱被人转走。

经询问,3月18日17时许,李某准备打开手机微信钱包,被系统提示密码错误,疑惑不已的他修改了支付密码,之后成功进入微信钱包,但发现账户里的1100元钱不翼而飞了。

接到报案后,该所高度重视,民警蔡文琪放弃休假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转账记录发现1100元于3月14日17时许进入了一个名为“黄**”的微信账号。

民警蔡文琪询问李某是否认识“黄**”,李某仔细思考后回答说并不认识。

民警于是根据转账时间让李某回忆该时间段都有什么人可能接触到他的手机。

在民警的提醒下,李某想起当时他的手机放在厂内办公室充电,老板谢某或许认识“黄**”。

民警于是联系谢某,谢某看到“黄**”这一微信名后,连声说:“认识、认识。”

原来“黄**”正是谢某的朋友黄某。

根据谢某提供的信息,民警将黄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审讯,黄某交代:3月14日12时许,他和家人聚餐时喝了不少酒,有些头晕脑胀的他之后到朋友谢某位于附近的工厂办公室内休息。

17时许,黄某醒来,见房间内有一部正在充电的手机,旁边还放着一个钱包,便拿起手机,发现没有锁屏密码,于是起了歹心。接着,他打开该手机的微信钱包,尝试将钱包里的零钱转入自己账户,但因为需要支付密码没有成功。

黄某又翻开了一旁的钱包,钱包内手机主人的银行卡、身份证一应俱全。黄某“灵机一动”,他使用钱包内的银行卡、身份证修改了手机支付密码,随后打开自己手机的收款码,将李某微信里的资金转到了自己账户。

之后,黄某还顺手将李某钱包里的50元现金“揣”进了自己兜里。

在警方的督促下,黄某将1150元通过微信转账给李某,但其行为已构成违法。

目前,黄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随着电子交易支付手段的普及,微信、支付宝使用越来越频繁,大家在享受便利的同时,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和手机密码,防止手机内的信息和现金被盗用、盗转或盗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