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昨天,因在和颐酒店多次介绍卖淫,被告人李某某被朝阳法院一审以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款5000元。此前,李某某在和颐酒店误将杭州女子弯弯(化名)当做“抢地盘”的同行进行暴力拖拽,案发后被捕。
因涉及个人隐私,10月28日上午,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李某某及其辩护人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认可。
朝阳法院审理查明,李某某在和颐酒店内通过向住宿人员发放招嫖小广告,在今年3月1日、3月9日,先后以600元、700元的价格介绍鄂某某在该酒店1004房间、8917房间内分别向金某某、刘某某卖淫。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朝阳法院以介绍卖淫罪,一审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2年,罚款5000元。该案宣判后,李某某称其将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
朝阳法院同时向该酒店所属的北京颐泰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并抄送上海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议酒店查找安全管理漏洞,通过安排专人审视监控视频、严查出入人员、加强住宿实名登记等手段,杜绝无关人员随意进出酒店;建议严格工作人员准入制度,加强人员职业素养教育,并通过内部通告、培训学习、设立奖惩机制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警觉性和安全责任意识,促使相关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建议认真分析被告人能长期在该酒店实施违法行为的原因,对酒店监控、门禁、消防安全通道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加强薄弱环节监控及安保,杜绝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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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罪行和拖拽女子无关
该案宣判后,主审该案的朝阳法院刑二庭法官李佳丽就该案的审判与量刑接受了记者采访。
李佳丽称,李某某交代其长期在各类酒店发放招嫖小广告,自2016年开始,便一直在该家和颐酒店内发,和颐酒店就是他的地盘,每发招嫖小广告成功一次,他可以提200元。此次以介绍卖淫罪判罚李某某,是因为公诉机关指控的就是李某某犯介绍卖淫罪,相关证据也指向了介绍卖淫罪,故法院也是在指控的范围内,仅仅就指控的罪名及事实进行审理,这和拖拽事件没有关联。该案唯一与和颐酒店有联系的是李某某因拖拽女子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