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提速增效适用“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快速办理机制”办结11件危险驾驶案件

3月26日上午,由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集中提起公诉的11起危险驾驶案在西塞山区法院集中开庭审理,案件均适用速裁程序,11起案件庭审用时共1个小时,法院当庭宣判,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议。

据了解,该批危险驾驶案件由西塞山区公安分局于3月10日、11日集中移送审查起诉,西塞山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11起案件均符合“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且有条件进行集中办理。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积极对嫌疑人开展释法说理,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集中与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八日内将该批案件审结,集中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院指派专人集中出庭支持公诉,法院在七日内集中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平均每起案件庭审不到6分钟,检察官通过认真细致、高效规范的工作,使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全程提速不减质,真正做到了提高办案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全程观摩庭审的人民监督员蔡灿表示。

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深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集中移送、集中审查,集中起诉、集中开庭的“四个集中”办案机制,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

该批轻微刑事案件的集中快速办理,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极大的节省了办案时间,节约了司法资源,也让案件当事人尽快的结束诉讼程序,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汪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