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合理“观察期”,武汉出台新政

极目新闻2月2日讯(记者王荣海)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的一般违法行为,只要不触碰安全底线,要设置合理“观察期”,不能一关了之。近日,武汉市政府批转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意见的通知。今年武汉将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把武汉打造成全国营商环境最优的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细化违法行为认定标准

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是指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是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实施主体,其中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既是实施主体,也是编制主体。

通知要求,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以现行有效的权责清单为基础,全面梳理本部门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条款,细化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充分结合行政执法实际,编制本部门内全市统一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合法合理公开透明

通知提出了编制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坚守法治底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杜绝执法随意、执法不公。

合理性原则。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在确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具体情形时,做到过罚相当、合理适度,防止和避免同事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平,过度执法。

公开透明原则。注重“三张清单”的公开性和实用性,清单内容要简明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执法人员用得上,群众看得懂。编制完成的“三张清单”,应当面向社会予以公布。

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于2021年3月底之前完成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编制工作,并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市司法局备案。清单公布后,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同步抓好实施。

设置合理“观察期” 不能一关了之

通知还明确了七条配套措施。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以及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以及因突发事件启动应急管理的特定时期,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该严的要严、该重的要重、该快的要快,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设置合理“观察期”和必要“过渡期”。对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的一般违法行为,只要不触碰安全底线,应当给予一定合理“观察期”,进行适度、有效监管,避免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

采取预警提示。对非因主观故意的过错行为,可以采取预警、提醒等方式帮助执法对象特别是企业及时纠错改正,在社会商誉、资格认定、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不受影响,确保企业不因小过失而贻误大发展。

实施容缺执法。在违法情形轻微的情形下,在法定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自我纠错的空间,可以依法不予罚款、扣证,指导执法相对人及时予以纠正。

推行柔性执法。根据执法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推行柔性执法。

记入信用记录。推行信用监管,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市信用平台,记入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行业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的依据之一。

完善配套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健全并完善内部制约程序和制度,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相关程序规定,建立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确保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处罚权。

实习编辑:汪陈

(作者:楚天都市报看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