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发集团关于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情况的通报 (第一期)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积极带动作用,激励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履职尽责、主动担当、干事创业,促进公司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按照公司党委统一部署,现将5名履职尽责优秀干部职工和5名不履职尽责干部职工通报如下:

一、履职尽责优秀干部职工(5名)

城发集团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员李从阳:李从阳同志于2015年进入公司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目前主要负责矿博园项目建设现场管理。自201510月份矿博园项目开工建设以来,该同志任劳任怨,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每天深入施工现场,与项目管理部同志一起严把项目质量关、安全关,他面对困难和问题,主动向老同志请教,主动帮助各参建方协调解决,会同项目施工人员克服交通运输困难、施工环境差、连续强降雨及罕见高温等不利天气影响,倒排工期,全力推进矿博园项目建设,使矿博园项目建设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市兴城置业公司员工李咏梅:李咏梅同志于20166月份借调至城发集团土地经营部工作,具体负责城发集团土地出让金返款和办证工作。面对困难,她主动作为,会同相关部室同志积极与市财政局、市国土局、人民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完成了矿博园等四宗地块共2.9亿元出让金的返还工作,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工作,为城发集团重点项目推进提供了保障。

市自来水公司技术科科长罗建华:罗建华同志十几年如一日,踏踏实实、默默无闻从事技术、设计管理工作。自2010年以来,带领技术团队完成供水技改设计60多项、改水接水工程设计2000余项、基本建设工程设计50多项、参与解决供水技术难题100多项。今年,为了如期完成园博园、矿博园供水和大冶有色改水项目,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该同志带领技术科同志夜以继日,按时完成了设计任务,保证了项目顺利推进,体现出了履责担当的敬业精神。

市自来水公司基建办管理人员吕震强:吕震强同志主要负责项目前期各项报批手续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该同志多次劳累病倒在工作岗位,但仍然坚持工作,特别是2013年检查发现身患重病,手术出院后,就立即回到工作岗位。2015年底,该同志放弃大量休息时间整理资料、跑审批、办手续,为自来水公司争取到1.04亿元国家建设专项基金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二医院结核科主任蔡志钢:蔡志钢同志作为市二医院一名年轻的科室主任,不断完善和规范科室管理制度,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15年以来,市二医院结核科病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病房内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病人住院条件明显提高;门诊均为高级职称专家坐诊,做到了全年开诊,节假日无休;独立开展了CT定位下经皮肺活检术,诊疗技术进一步提高;2015年出院人次1501人,同比增长50%,全年科室业务收入1005万元,同比增长60%,病床使用率长期保持100%以上,病人平均住院日从12天减少到11天,药占比从去年同期46%降低至43%,使医院经济收入增长的同时,病人负担进一步减轻,得到患者的一致好评。

二、不履职尽责干部(5人)

市公交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吕捷,营运部副部长刘超:20106月至201310月,市公交集团实施黄石智能公交电子站牌项目期间,该项目直接负责人刘超在对项目进行总验收时,把关不严,致使验收后电子站牌设备运行故障频发。在20156月至20168月,项目结算审计期间,重大事项未报告,配合市审计局审计工作不履职尽责,对此,刘超负有直接责任。其分管领导市公交集团副总经理吕捷在该项目送审期间,领导协调督办不力,重大事项未报告,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目前,对吕捷、刘超两人正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市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科干部苏其克:作为具体负责自来水流量计管理工作的责任人,未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粗心大意、凭经验办事,在科室负责人要求其到现场核实数据的情况下,仍导致流量计购买错误,致使更换延误,造成不良影响。经自来水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对苏其克失职行为,给予通报批评、扣罚当期一个月绩效工资及年终量质化考核500元的处罚。

市自来水公司王家里水厂运行三班职工张翼:夜班时,饮酒后上班,并在上班期间脱岗,经王家里水厂党支部研究决定,扣罚张翼当月绩效奖,对所在运行三班扣罚当期绩效考核2分。经自来水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王家里水厂副厂长张昌铭,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市二医院挂号员胡珊珊:胡珊珊作为二医院窗口工作人员,无视医院规章制度,工作态度差,多次被患者投诉,并被医院行政处理。2016517日上午又因工作态度差被患者投诉,经查证属实。鉴于该同志屡教不改,缺乏端正的工作态度和严明的工作纪律观念,损害了二医院窗口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市二医院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胡珊珊同志通报批评、待岗六个月处分。

希望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履职尽责优秀干部职工为标杆,认真学习他们立足岗位勤勉敬业、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的精神;同时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开展不履职尽责问题专项整治的同时,要深入挖掘、大力选树一批在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落实等方面履职尽责的先进典型,不断引导和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公司各项事业发展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