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闻》报道西塞山区:宽严相济 护航企业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日前

湖北省纪委监委

出台十条服务保障企业的措施

被称作“新十条”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措施落地见效

宽严相济,护航企业发展

近日,黄石市西塞山区纪委监委在调查某民营医药企业时,发现企业为了提高医院购买其药品的配额,对医院相关人员行贿。

黄石市某医药企业负责人尹某:“为了跟相关医疗单位沟通好关系,送了一部分钱,这也是一种行贿的行为。”

按照一般的办案流程,西塞山区纪委监委将冻结企业的相关银行账户和财产,查封和扣押相关物品、文件。

黄石市某医药企业负责人尹某:“上游的进货,包括药品的储存这个环节,下游的供应都会受到很大影响,今后的声誉都会受到影响,整个资金链都断裂了。”

“新十条”规定,处理涉案民营企业违规违法问题时,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要严格区分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以及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黄石市纪委监委在处理这个案件时,鉴于企业积极配合调查,没有冻结企业及关联方账户、财产,没有查封、扣押企业财物。

黄石市西塞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潘希兴:“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单位行贿罪,按照我们正常的取证环节,应该冻结、扣押,但是我们采取了不冻结、不扣押,保护民营企业正常发展,现在企业运行正常,没有造成相关损失。”

“新十条”出台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宽严相济,坚持依法公正文明办案,保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